日本兒少保護中心未成年性暴力事件,每年超過700件

2019年4月26日,日本厚生勞動省公布 2017年度兒少保護中心(児童養護施設)未成年性暴力事件總計達 732件,當事者(加害者與受害者)累積人次達 1,371人。這些事件的加害者與受害者皆為受到兒少保護中心照顧的未成年,當中有 687起發生於兒少保護中心, 34件發生於臨時兒少保護中心,另外 11起的受害地點則為寄養家庭的家中。

如果分別看當事者(加害者與受害者)的年齡,未滿 10歲的佔全體 35.9%、10–13歲佔 29.9%、14-17歳佔 28.5%,18歳以上則為 5.5%,年齡區間分佈廣泛。根據NHK報導指出,受害者年齡介在 3–15歲,加害者年齡則為 11–17歲以上,而且性暴力事件不僅發生在男女之間,也有同性間的性暴力事件。

補充:依據日本《児童福祉法》第 41條,兒少保護中心收容對象為 1-18歲的孤兒或受虐兒,可視個案情況將收容年限從 18歲上調到 20歲。
這次調查方式為:在今年 1-2月間針對兒少保護中心等相關機構、寄養家庭為對象進行問卷調查,截至今年 2月為止只有 763個兒少保護中心(佔全體 73%)回答。本次調查的內容,除了性侵之外,包含「入浴時不斷(被)看裸體」、「被拍到裸照」等沒有肢體接觸的性騷擾。

截至 2017年3月,日本境內有超過 2萬5,000名未成年收容於兒少保護中心,近年兒少保護中心內部性暴力事件頻傳。本次是日本厚生勞動省首次展開相關調查,厚生勞動省表示將會盡快分析問題背後的原因,盡快討論出對策。

Photo by Kat J on Unsplash

政府展開調查的背後,是日本「小燈泡媽媽」

說起這次厚生勞動省為什麼會展開調查,就要提到七年前發生在三重縣名張市兒少保護中心的性暴力事件。

當時,一名年僅 7歲的女童在兒少保護中心內不斷被同一個機構內的國中男生猥褻,並在廚房或自習室被對方脫下內衣褲。女童母親得知此事後決定提告,2017年4月津地方法院認定這是性暴力事件,判這名國中男生的父母必須要賠償女童 180萬日幣。

被害女童的生母近期接受《NHK》採訪表示,當時她和前夫剛離婚,精神狀態不穩定又沒有人能幫忙帶小孩,才會將女兒暫時寄在臨時兒少保護中心。得知女兒在兒少保護中心內被國中男生性騷擾的事情後,覺得是可忍孰不可忍,「兒童相談所(児童相談所,日本的兒童福利諮詢機構,屬於行政機關)和我說『(兒少保護中心)機構是絕對安全的』」。被害女童的生母也提到,女兒至今沒有辦法上學,夏天也會穿著長袖不敢露出肌膚,到現在都還有陰影。

被害女童的生母表示,她知道加害者是因為在家裡受到母親施暴才會被送到兒少保護中心,「一開始很氣這名國中男生,但後來得知他也是暴力受害者後就轉念了,(我)不能放這不管這種虐待的連鎖效應」。事實上,這次厚生勞動省會展開調查,正是因為這名被害女童的生母要求的。

從每個月兩起暴力事件,降到一年不超過一起

根據這次調查報告指出,不少兒少保護中心表示,他們會得知這些事件是因為和事件有關的孩子們跑來諮詢,而這些事件最常發生在室內。

一間位在關東地區的兒少保護中心,在 11年前曾發生過一起當事人(加害者與受害者)共 40人的集體性暴力事件。當時這起事件發生在一片放眼望去是一片草地、沒有辦法馬上發現的建築物背面。在事件發生之後,工作人員除草時都會特別留意這些區域,也增加了除草巡視的頻率。另一方面,案發當時這間兒少保護中心的宿舍,每棟最多可以收容 19名兒童或青少年,現在(2017年4月)有一部分的宿舍已經將人數減為 8人,並且每一間房間都是一人一間的個室。

不僅如此,在案發之後這間兒少保護中心的工作人員共同製作了一份收容在機構內的未成年人物關係圖,明記誰和誰容易起衝突、誰和誰之間是支配與被支配的關係等,並且每數個月就會修正一次,就是要確保所有職員都能掌握收容在機構內未成年們的權力關係。此外,這間兒少保護中心還會定期舉辦暴力防治課程,課程內容包括告訴孩子們壓力累積到一定程度時,有可能會在某著瞬間暴怒,或甚至演變成暴力事件,所以呼籲孩子們只要感覺到生活上有點壓力,就要盡快和職員們聯絡。

這間兒少保護中心靠著上述這些措施,從 10年前每個月發生 2起暴力事件的頻率,已經降到一年只有 1件或甚至連 1件都沒有發生過。

施暴者也是家暴受害者

負責這間兒少保護中心的副總長山口修平表示,這些施暴的孩子當中很多都是曾經受到父母虐待的受虐兒,比起將他們視為加害者,更重要的是要貼近他們的心。但兒少保護中心裡面的未成年進進出出,孩子們彼此間的人物變化關係也很快,職員們要和孩子們建立信賴關係需要時間和專業,很多情況是職員還來不及貼近孩子們的心情,暴力事件就已經發生了。山口修平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就需要增加更多擁有專業知識的職員,來確保所有孩子們都能受到照顧。

熟知兒少保護中心暴力事件的立教大學浅井春夫名譽教授指出,這些發生在兒少保護中心的暴力事件,有 6成的孩子有過家暴受虐的經驗,他們知道暴力的恐怖,所以改將暴力當作支配他人的手段。兒少保護中心機構內的性暴力事件也是如此,這些孩子他們未必是因為性慾而對他人施暴,或許他們也是將性暴力視為支配他人的手段。

浅井春夫也同意山口修平的說法,如果要解決兒少保護中心的暴力事件問題,想要早期發現暴力徵兆,就需要先顧好孩子們心理層面的問題。除了增加機構職員的人數外,還需要提升職員們能對這些可能誘發成暴力事件的細節更敏感的體制。


參考資料

  1. 子ども間の性的問題732件=養護施設など、初の実態調査-厚労省
  2. 施設の子供間の性的問題732件 厚労省が初の実態調査
  3. 児童養護施設での子ども間の暴力 厚労省が実態調査へ
  4. 児童養護施設の子どもたちの間の性暴力など 1年で700件近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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