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晉三與統一教(3)宗教二世、宗教虐待與《被害者救濟法案》

回上一頁:「宗教二世」為什麼難以退出宗教團體?(4/5)

在「舊統一教會受害者救濟法案」上路之後

如同本文開頭提到的,這幾個月來在「宗教二世」們的呼籲與奔走下,日本國會在年底的臨時國會壓線通過了俗稱「舊統一教會受害者救濟法案」的《法人等による寄付の不当な勧誘の防止等に関する法律案》,但這部法案內容距離「宗教二世」們實務上的需求還很遙遠。

跨宗教組成「宗教二世問題聯絡網路」

也因此,前面提到的耶和華的證人「宗教二世」的團作、舊統一教會「宗教二世」的高橋美雪和山本冴子(山本サエコ,化名),11 名年齡介在 20-30 多歲的「宗教二世」們跨宗教組成了「宗教二世問題聯絡網路宗教2世問題ネットワーク」,今後將密切注意「舊統一教會受害者救濟法案」的動向。

宗教二世問題聯絡網路 主張,「舊統一教會受害者救濟法案」修法時間應該要縮短到 1 年後,並呼籲當局應該要結合日本司法支援中心、日本全國靈感商法對策律師聯絡會(全国霊感商法対策弁護士連絡会)等專家團體,跨黨派、跨部會,掌握「宗教二世」們的實際情況。包括「宗教二世」們在社群網站上的匿名發文內容,都應該列入調查對象當中。

學校可以及早介入

另一方面,由心理學家、律師組成的「日本脫邪教協會」日本脱カルト協会則在今年 10 月向政府部門提議,面對新興宗教/異端信仰的受害者,除了要擴大適用在更多宗教團體,不能只限於舊統一教會受害者之外,如果要接住新興宗教/異端信仰的受害者,厚生勞動省與兒童相談所、文部科學省管轄的各級學校,甚至連外務省都需要整合。

撇開本文前面已經提到很多次的兒童相談所,學校老師或是學校諮商中心的諮商師,都應該要及早發現、及早掌握校園裡「宗教二世」的狀況。一方面有學生被迫花費太多時間在宗教活動上,被家長要求不能和其他同學有所接觸,甚至在家裡已經出現虐待行為,就需要立刻介入了解。

被配婚到國外的信眾需要外務省協助

此外,舊統一教會特有的「配婚」很常將日本女信徒和韓國的男信徒配成對,因為配婚到外國生活的信徒,如果想要回到日本境內,就會需要日本外務省的協助。

過去曾被配婚到韓國,和丈夫育有一子的日本脫邪教協會理事川上靖惠表示,被送到農村部生活的女性,就算想要回國,也會因為經濟問題或護照被扣住而回不了家;如果直接把孩子帶回國,還可能會違反《國際擄拐兒童民事方面公約》。這些都需要外務省協助,帶著孩子回國後,也需要整合地方政府協助安頓。

舊統一教會暗中媒合收養恐觸法

除了上述本文提到的「宗教二世」問題,「宗教二世」們積極對外發聲,也讓外界在上個月發現,舊統一教會可能有其他違法行為——根據舊統一教會的教義,教徒們一定要養育子女才能體驗到父母的愛;如果配婚後的信徒沒有生下後代,可以透過收養的方式養育子女,這部分舊統一教會會協助配對教徒,讓哪一家的孩子送給另一家養。

然而,根據日本 2018 年上路的《收養家庭斡旋法》養子縁組あっせん法,如果沒有經過地方政府(都道府縣)認可便擅自媒合收養子女與養父母,就有違法的可能。這是為了確保孩子都能找到真正適合的收養家庭,所以收養的過程一定需要兒童相談所判斷。

關於日本的收養制度,請參考舊文《從6歲上修到15歲,日本收養制度「特別養子緣組」修法通過

舊統一教會主張沒有觸法

根據舊統一教會的說法,舊統一教會從 1981 年到去年(2021)一共媒合了 745 組收養家庭,《收養家庭斡旋法》上路之後共有 31 件。但舊統一教會主張,過去他們會主動媒合信徒收養孩子,但近年都是「信徒們自己配對、自己配對完再和教會報告」,每年也只有不到 10 件,不能說是「反覆斡旋收養家庭」,所以沒有違法。

不過日本厚生勞動省認為,是否違法並不是看媒合成功的件數,如果舊統一教會反覆出現鼓勵私下媒合收養家庭的行為,就有違反《收養家庭斡旋法》的疑慮,最高可罰 1 年以下懲役或 100 萬日圓以下的罰金,目前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這是嚴重的人權侵害問題

熟悉《民法》與收養制度的早稻田大學棚村政行教授認為,根據目前掌握到的資料,舊統一教會內部有非常完整的收養配對指南,明顯就是長期進行組織性的斡旋行為。指南當中還提到,如果確定要將孩子送出養,最好在懷孕前或懷孕後儘早和對方家庭達成協議,這已經類似於人口販運,是嚴重人權侵害問題。

也有因此被其他信徒收養的「宗教二世」當事者質疑,舊統一教會是否打著教義的大旗,利用了年紀還小的自己:「我就像個道具一樣」、「只是剛好被有信仰的父母生下來,從那個時間點就被稱作宗教二世的我沒有其他的選擇。」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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