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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上一頁:「小朋友(家庭)廳」更名風波(1/2)
總而言之,新設「小朋友(家庭)廳」的相關法案已在今年 2月25日通過閣議決定,5月17日通過眾議院表決、6月15日通過參議院表決,法案已經正式通過了。最快將在明年 4月正式成立「小朋友(家庭)廳」,也許在正式成立之前,還有修改組織名稱的機會。催生「小朋友廳」的山田太郎也承諾,不應該叫「小朋友家庭廳」,他會為了改回「小朋友廳」的名字奮戰到最後一刻。
目前規劃的「小朋友(家庭)廳」組織架構
雖然「小朋友(家庭)廳」打從一開始就是朝著組織改組的方向進行,但到底是要怎麼個組織整併法,都還在討論。目前經過了一年多的討論,首相都從菅義偉換成岸田文雄,「小朋友廳」的組織架構終於越來越明確。
目前的規劃是,內閣總理大臣底下設有兒童政策擔當大臣(子ども政策担当大臣),也就是現在野田聖子的角色。兒童政策擔當大臣的底下有一個「小朋友(家庭)廳」和「小朋友(家庭)廳長官」。「小朋友(家庭)廳」另設有「小朋友家庭審議會(こども家庭審議会)」,由省廳與有志之士共同商討關於小朋友或養育下一代的相關議題,不排除會直接聽取小朋友的意見。
此外,「小朋友(家庭)廳」將有 300名左右的職員,主要是從厚生勞動省及內閣府的相關部門整併而成,至於文部科學省中關於小朋友的政策或部門,則不會併入「小朋友(家庭)廳」當中,而是和「小朋友(家庭)廳」密切合作。
幼托整合再次失敗
這其實反映的是,日本政府想要「幼托整合(幼保一元化)」卻再一次失敗。因為文部科學省負責的業務內容還是沒有辦法和其他省廳整合,為了要加速成立「小朋友(家庭)廳」,只好先放掉文部科學省,只有整合內閣府和厚生勞動省,再讓新成立的省廳和文部科學省密切合作。
承前,日本「幼稚園」是歸文部科學省管,「保育所」則歸厚生勞動省管,幼稚園和保育所不只主管機關不同,收的兒童年齡及適用對象都不同。長期以來,就一直有希望能整合幼稚園和保育所的聲音。2003年小泉純一郎執政時期,再度讓「幼托整合(幼保一元化)」的話題浮上檯面。然而,幼稚園和保育所長期分屬兩套不同體系,也各自有全國性的同業組織,說要把兩邊合併,兩邊都跳腳。結果就是,幼稚園和保育所不合併,但另外成立一個綜合性的機構,也就是 2006年推出的「認定幼兒園(認定こども園)」。如此一來,事情反而變得更複雜,因為認定幼兒園是歸內閣府管,原本只是文部科學省和厚生勞動省「雙重行政」,現在一口氣變成「三重行政」。
「小朋友(家庭)廳」下設三大部門
目前規劃,「小朋友(家庭)廳」裡面有 3個部門,分別是:
- 企劃立案・綜合調整部門(企画立案・総合調整部門)
整合各部門的相關政策,聽取小朋友及青年的意見,製作小朋友相關政策。並和數位廳(デジタル庁)合作製作個別兒童的家庭狀況、社福協助資料庫。 - 成長發育部門(成育部門)
與文部科學省合作,制定幼稚園、保育所、認定幼兒園的幼保教育準則;製作「日本版DBS(Disclosure and Barring Service,就是英國的良民證)」,嚴格審核從事和兒童相關工作的大人是否曾有犯罪紀錄;同時也考慮製作推動「兒童死因回溯(Child Death Review)」制度,如果有兒童因為事故死亡,需要徹底驗證原因,防止悲劇再度發生。 - 支援部門(支援部門)
提供受虐、霸凌、單親家庭等生活上遇到困難的小朋友或家庭協助。如果遇到重大的校園霸凌案件,會要求文部科學省提供相關說明資料。此外,針對兒童少年家庭照顧者(young carers、ヤングケアラー)、身心障礙兒童或在寄養家庭長大的兒少,也會提供社福、醫療等必要的相關協助。
日本大學教育行政學教授末冨芳指出,未來各地方政府的「小朋友家庭中心(こども家庭センター)」如果可以納入「小朋友(家庭)廳」傘下,由「小朋友(家庭)廳」在各地方成立一站式的小朋友家庭中心,並配有相關專業的工作人員,也許能有效改善現狀。此外,「小朋友(家庭)廳」也具有小朋友政策司令塔的效用,其他省廳的政策如果從小朋友的角度來看不夠充分,就可以行使勸告權,要求改正(但沒有強制力)。末冨芳也指出,過去日本政府的相關政策並沒有從尊重小朋友的角度出發,政府必須要改變思考方式,照顧孩子們所需的費用,應由國民全體一起來承擔,讓大家共同養育下一代才是。
「小朋友廳」今後的問題
以上是目前「小朋友(家庭)廳」規劃的方向。根據本次通過的新法,「小朋友(家庭)廳」每 5年必須要重新檢視現行體制,如有必須則可盡快調整組織架構或作法。
現階段「小朋友(家庭)廳」最大的問題,應該還是在財政上。原本日本政府撥給育兒的預算就偏低,雖然現任首相岸田文雄有意讓相關預算翻倍,多出來的經費要從哪裡來?還是一個問題。
除了「小朋友廳」還有「小朋友基本法」
本次立法,除了創立「小朋友(家庭)廳」所需的法律外,還有另立《小朋友基本法(こども基本法)》與修改《兒童福祉法(改正児童福祉法)》,以配合最快將在明年 4月成立的「小朋友(家庭)廳」。
《小朋友基本法》的背景可以追溯到聯合國在 1989年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日本雖然早已在 1994年簽署《兒童權利公約》,但當時認為使用現行法律就可以守護兒少權益,就這樣過了快 30年,才終於有第一部關於小朋友的個別法。時隔 30年才立法,一方面也和社會變化有關。隨著近年虐待兒童、校園霸凌、不願意去學校上學的「不登校」、自殺的青少年比例增加,即便 2016年已經修改過一次《兒童福祉法》,當時就有聲音質疑,只有修改《兒童福祉法》是不夠的。
那這次一口氣修了這麼多法就夠了嗎?其實還沒有做到最好。原本執政聯盟的公明黨提案要設立歐洲國家在 1980年代推出的「國家兒童委員會(Children’s Commissioner/Ombudsman)」作為代表兒童的國家層級第三方機構,負責監督行政、調查社會現狀、推廣兒童權利意識等。卻被自民黨內保守派議員批評這是「左派的思考方式」,目前這個案子不了了之。
本文同步刊載於《關鍵評論網》。
參考資料
- 【そもそも解説】「こども家庭庁」で何が変わる? 名称めぐり波紋も
- 「こども家庭庁」って何?子どもの権利は?財源は?
- 「こども庁」って本気なの?
- 何のため? 『こども庁』
- 「こども庁」創設、選挙目当てでは?仕掛け人に聞くと…
- 大人もかつては子どもだった……よね? 「こども家庭庁」設置の意義
- 「こども家庭庁」来年4月発足へ 残された課題とは 子どもの声反映の仕組みはできたが…
- 【詳しく】みえてきた「こども家庭庁」 どんな組織に?
- 子育ては「親の心」の問題か 「こども庁」に「家庭」が入った理由
- 地獄だった、から…「こども庁」唱えた女性、「家庭」の2文字に失望
- 家庭単位じゃなく、子ども個人に目を向けてほしい!再度「こども庁」に名称変更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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