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菅義偉延續到岸田文雄的重點政策「小朋友廳」更名風波也和統一教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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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新設「小朋友(家庭)廳」的相關法案已在今年 2月25日通過閣議決定,5月17日通過眾議院表決、6月15日通過參議院表決,法案已經正式通過了。最快將在明年 4月正式成立「小朋友(家庭)廳」,也許在正式成立之前,還有修改組織名稱的機會。催生「小朋友廳」的山田太郎也承諾,不應該叫「小朋友家庭廳」,他會為了改回「小朋友廳」的名字奮戰到最後一刻。

目前規劃的「小朋友(家庭)廳」組織架構

雖然「小朋友(家庭)廳」打從一開始就是朝著組織改組的方向進行,但到底是要怎麼個組織整併法,都還在討論。目前經過了一年多的討論,首相都從菅義偉換成岸田文雄,「小朋友廳」的組織架構終於越來越明確。

目前的規劃是,內閣總理大臣底下設有兒童政策擔當大臣(子ども政策担当大臣),也就是現在野田聖子的角色。兒童政策擔當大臣的底下有一個「小朋友(家庭)廳」和「小朋友(家庭)廳長官」。「小朋友(家庭)廳」另設有「小朋友家庭審議會(こども家庭審議会)」,由省廳與有志之士共同商討關於小朋友或養育下一代的相關議題,不排除會直接聽取小朋友的意見。

此外,「小朋友(家庭)廳」將有 300名左右的職員,主要是從厚生勞動省及內閣府的相關部門整併而成,至於文部科學省中關於小朋友的政策或部門,則不會併入「小朋友(家庭)廳」當中,而是和「小朋友(家庭)廳」密切合作。

幼托整合再次失敗

這其實反映的是,日本政府想要「幼托整合(幼保一元化)」卻再一次失敗。因為文部科學省負責的業務內容還是沒有辦法和其他省廳整合,為了要加速成立「小朋友(家庭)廳」,只好先放掉文部科學省,只有整合內閣府和厚生勞動省,再讓新成立的省廳和文部科學省密切合作。

承前,日本「幼稚園」是歸文部科學省管,「保育所」則歸厚生勞動省管,幼稚園和保育所不只主管機關不同,收的兒童年齡及適用對象都不同。長期以來,就一直有希望能整合幼稚園和保育所的聲音。2003年小泉純一郎執政時期,再度讓「幼托整合(幼保一元化)」的話題浮上檯面。然而,幼稚園和保育所長期分屬兩套不同體系,也各自有全國性的同業組織,說要把兩邊合併,兩邊都跳腳。結果就是,幼稚園和保育所不合併,但另外成立一個綜合性的機構,也就是 2006年推出的「認定幼兒園(認定こども園)」。如此一來,事情反而變得更複雜,因為認定幼兒園是歸內閣府管,原本只是文部科學省和厚生勞動省「雙重行政」,現在一口氣變成「三重行政」。

「小朋友(家庭)廳」下設三大部門

目前規劃,「小朋友(家庭)廳」裡面有 3個部門,分別是:

  • 企劃立案・綜合調整部門(企画立案・総合調整部門)
    整合各部門的相關政策,聽取小朋友及青年的意見,製作小朋友相關政策。並和數位廳(デジタル庁)合作製作個別兒童的家庭狀況、社福協助資料庫。
  • 成長發育部門(成育部門)
    與文部科學省合作,制定幼稚園、保育所、認定幼兒園的幼保教育準則;製作「日本版DBS(Disclosure and Barring Service,就是英國的良民證)」,嚴格審核從事和兒童相關工作的大人是否曾有犯罪紀錄;同時也考慮製作推動「兒童死因回溯(Child Death Review)」制度,如果有兒童因為事故死亡,需要徹底驗證原因,防止悲劇再度發生。
  • 支援部門(支援部門)
    提供受虐、霸凌、單親家庭等生活上遇到困難的小朋友或家庭協助。如果遇到重大的校園霸凌案件,會要求文部科學省提供相關說明資料。此外,針對兒童少年家庭照顧者(young carers、ヤングケアラー)、身心障礙兒童或在寄養家庭長大的兒少,也會提供社福、醫療等必要的相關協助。

日本大學教育行政學教授末冨芳指出,未來各地方政府的「小朋友家庭中心(こども家庭センター)」如果可以納入「小朋友(家庭)廳」傘下,由「小朋友(家庭)廳」在各地方成立一站式的小朋友家庭中心,並配有相關專業的工作人員,也許能有效改善現狀。此外,「小朋友(家庭)廳」也具有小朋友政策司令塔的效用,其他省廳的政策如果從小朋友的角度來看不夠充分,就可以行使勸告權,要求改正(但沒有強制力)。末冨芳也指出,過去日本政府的相關政策並沒有從尊重小朋友的角度出發,政府必須要改變思考方式,照顧孩子們所需的費用,應由國民全體一起來承擔,讓大家共同養育下一代才是。

「小朋友廳」今後的問題

以上是目前「小朋友(家庭)廳」規劃的方向。根據本次通過的新法,「小朋友(家庭)廳」每 5年必須要重新檢視現行體制,如有必須則可盡快調整組織架構或作法。

現階段「小朋友(家庭)廳」最大的問題,應該還是在財政上。原本日本政府撥給育兒的預算就偏低,雖然現任首相岸田文雄有意讓相關預算翻倍,多出來的經費要從哪裡來?還是一個問題。

除了「小朋友廳」還有「小朋友基本法」

本次立法,除了創立「小朋友(家庭)廳」所需的法律外,還有另立《小朋友基本法(こども基本法)》與修改《兒童福祉法(改正児童福祉法)》,以配合最快將在明年 4月成立的「小朋友(家庭)廳」。

《小朋友基本法》的背景可以追溯到聯合國在 1989年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日本雖然早已在 1994年簽署《兒童權利公約》,但當時認為使用現行法律就可以守護兒少權益,就這樣過了快 30年,才終於有第一部關於小朋友的個別法。時隔 30年才立法,一方面也和社會變化有關。隨著近年虐待兒童、校園霸凌、不願意去學校上學的「不登校」、自殺的青少年比例增加,即便 2016年已經修改過一次《兒童福祉法》,當時就有聲音質疑,只有修改《兒童福祉法》是不夠的。

那這次一口氣修了這麼多法就夠了嗎?其實還沒有做到最好。原本執政聯盟的公明黨提案要設立歐洲國家在 1980年代推出的「國家兒童委員會(Children’s Commissioner/Ombudsman)」作為代表兒童的國家層級第三方機構,負責監督行政、調查社會現狀、推廣兒童權利意識等。卻被自民黨內保守派議員批評這是「左派的思考方式」,目前這個案子不了了之。

本文同步刊載於《關鍵評論網》。


參考資料

  1. 【そもそも解説】「こども家庭庁」で何が変わる? 名称めぐり波紋も
  2. 「こども家庭庁」って何?子どもの権利は?財源は?
  3. 「こども庁」って本気なの?
  4. 何のため? 『こども庁』
  5. 「こども庁」創設、選挙目当てでは?仕掛け人に聞くと…
  6. 大人もかつては子どもだった……よね? 「こども家庭庁」設置の意義
  7. 「こども家庭庁」来年4月発足へ 残された課題とは 子どもの声反映の仕組みはできたが…
  8. 【詳しく】みえてきた「こども家庭庁」 どんな組織に?
  9. 子育ては「親の心」の問題か 「こども庁」に「家庭」が入った理由
  10. 地獄だった、から…「こども庁」唱えた女性、「家庭」の2文字に失望
  11. 家庭単位じゃなく、子ども個人に目を向けてほしい!再度「こども庁」に名称変更を!
  12. 「こども家庭庁」名称問題、「こども抜きで決めないで」高校生、虐待サバイバーら訴え
  13. 「子ども家庭庁」は最悪なネーミング…親の無理心中に巻き込まれる子どもが減らないワケ
  14. 「実態調べる独立機関を」 日本総研上席主任研究員 池本美香氏
  15. 子どもの権利守る独立機関「子どもコミッショナー」海外と日本の決定差:海外は体罰、貧困、いじめなど制度改善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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