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們講個資很重要,不能讓真實姓名、電話號碼、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外流,但現在這些資訊相對不重要了。資料(數據)要有意義,不是需要知道XXX在某年某月某日買了什麼東西,而是具有哪些屬性的人比較傾向於買什麼東西。對於廠商來說,他根本沒有興趣今天叫做張郁婕的這個人買了什麼東西,他想要知道的是和張郁婕一樣大概 25歲左右的女生,會傾向於在什麼時間出沒在什麼地方買什麼東西。
今天台北市政府說用悠遊卡買東西不會有「實名資料」,這要看你怎麼去定義「實名資料」。
基本上悠遊卡上面一定會有卡號,如果是附有悠遊卡功能的學生證(你要說是「附有學生證功能的悠遊卡」應該也說得過去,就看你怎麼使用這張卡),一定是實名制:這張卡上面把你的全名、你念什麼學校、你的學號,或甚至是你的證件照都印出來了。
悠遊卡公司那邊只要有卡號,或者說只要去捷運站櫃檯嗶一下,你就可以看到這張卡在幾月幾號幾點幾分在哪花了多少錢(有些不一定會顯示出是在哪裡買的,但時間和消費金額絕對是有的)。也就是說從悠遊卡公司的角度來看,今天他想要知道擁有哪張卡號的誰把錢花在哪裡,他是有機會知道的。問題只差在,悠遊卡公司內部誰才有這個權限,可以去查看悠遊卡用戶的消費記錄。
那零售業者(含自動販賣機的擁有者)呢?今天這台號稱「人工智慧販賣機」我是不知道它「人工智慧」在哪裡,裡頭又裝了哪些特殊的硬體或軟體設備啦
,假如說這台機器真的具備有儲存消費紀錄的功能(單純將資料儲存在這部機器裡面等待人工將資料取出,或是會即時連線到總公司之類的,在實務上都有可能辦到),那業者就已經拿到他要的資料了:
業者可以拿到悠遊卡號、消費時間、消費地點,以及買了哪一樣商品。
你可能會覺得說,只是「悠遊卡號」怎麼會是「實名」呢?別忘記,如果這些機台是設置在學校,就已經分好小學生、國中生或高中生了(當然也有可能是教職員購買,我不確定卡號上教職員是否和學生的編號方式不同,但基本上如果是「附有悠遊卡功能的學生/教師證」在編號時應該是會分開編號。除非是自己去捷運站買的悠遊卡,這種卡號對於裝在校園內的自動販賣機來說才難以識別消費者是學生還是教職員)。
假若說設置這個自動販賣機的業者可以從悠遊卡公司那邊取得卡號對應的用戶屬性(例如:年齡、性別等),從業者的角度來看,這已經無異於「實名」了(再次強調,業者對於「叫做什麼名字的人」買了什麼東西沒興趣,他只想知道是有哪些共同屬性的人(例如:學生還是教師)喜歡買什麼東西)。
比起「實名」的問題,我在乎的反而是市府是不是藉此圖利廠商:到底是哪一家業者開發的「人工智慧販賣機」?是不是全台北市公立高中職以下的各級學校,都要設立同一家業者的自動販賣機(老實說我想了老半天,我想不到自動販賣機到底是「人工智慧」在哪裡。如果只是可以無現金支付,這才不叫「人工智慧販賣機」或「智慧販賣機」,就我的觀點這充其量只能說是「可以使用電子錢包付款的自動販賣機」)
在過去,在我唸高中的那個年代(其實從我唸國小的時候就有人在喊了),我去學校合作社買東西是「嗶學生證」。我們會先將錢儲值在這張「附有悠遊卡功能的學生證」裡,但一個重點是,我們並不是將錢直接存在悠遊卡上,而是學校合作社的系統,可以透過使用者(學生或教職員工)拿出那張「附有悠遊卡功能的證件」嗶一下的動作,讀取這張證件的編號(進而得知我的學號),然後連結到學校合作社系統裡的個人帳戶,知道這個帳戶裡面餘額多少,再進行扣款。這一連串的過程,使用者都是將錢存在學校合作社的系統,而不是悠遊卡上面。
最好的證明就是,我拿我自己在捷運站買的悠遊卡(不具學生證功能的悠遊卡)跑去合作社嗶一下,並沒有辦法買東西。也就是說,學校合作社的系統和一般我們在校外「可以使用悠遊卡消費」的系統是不一樣的,我們並不是用存在悠遊卡裡的錢在合作社進行消費,而是我們預先存在學校合作社的錢,而學校合作社的系統是綁定學號(附有悠遊卡功能的學生證卡號,可以對應到學號)所以我隨便拿一張不是學生證的悠遊卡在合作社嗶一下,「交易失敗」,無法扣款。
所以在過去(正確來說是到這個「人工智慧販賣機」進到校園之前),只有合作社阿姨/叔叔知道,自己工作的這所學校的學生愛吃什麼。但合作社阿姨/叔叔並不會知道,其他學校的學生愛吃什麼,因為其他學校和他又沒有關係,他只需要知道自己任職的這所學校的學生或教職員愛吃什麼,他就會多進一點貨,如此而已。
今天當這個「人工智慧販賣機」全面進到台北市公立高中職以下的各級學校,而且通通都是同一家廠商的自動販賣機,那這樣問題就很大了:因為這家廠商就可以掌握所有學校的學生(或教職員)喜歡吃/買什麼,也就是這個年齡層的學生的喜好。
如果只是架設一台「人工智慧販賣機」,並不會讓學生學到「人工智慧」是什麼,因為「人工智慧販賣機」只是一個媒介,而學生只能扮演消費者的角色進行消費,而不是學習這個「人工智慧販賣機」裡面有怎麼樣的機關所以和外面的自動販賣機有哪個地方不一樣。
在學生都只能是消費者的角色來看,學校裡面本來就有合作社,為什麼非得要引進自動販賣機不可?難道合作社有什麼樣的苦衷無法滿足學生的需求,所以一定要引進自動販賣機不可?
如果真是如此(例如:合作社有營業時間,自動販賣機可以補足合作社阿姨/叔叔下班時間,學生還會想買東西吃的需求。但問題是學校有上、下學時間,合作社營業時間就是學校平常要上課的時候啊。我覺得這個理由站不住腳,因為一早上學前、放學後或假日跑來學校,基本上都是學生可以進出校門的時間,學校合作社沒開,可以自由走出校門去買東西來吃啊,可以自由出校門買自己想吃的東西比較開心吧),「校內是否要裝設自動販賣機」這個問題,應該交由各個學校自行決定,而不是由台北市教育局統一下達這個指定,要求所有學校都要裝一台自動販賣機。
所以誰可以告訴我,到底這台自動販賣機哪裡開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