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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riage For All Japan「讓所有人都能結婚」日本LGBT同性伴侶正式提告

初稿日期:2019/2/8
增修時間:2019/2/14 新增最新資訊、2021/2/17 新增北海道札幌地方法院判決結果

14號早上,6對原告和律師團步入東京地方法院,圖片來源:伊吹早織 Saori Ibuki。

西洋情人節集體提訴

本月 14號,日本各地共有 13對LGBT同性伴侶,分別在東京(6對)、大阪(3對)、北海道(3對)和名古屋(1對),以國家拒絕同性婚姻已違反《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為由,正式向日本政府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以訴訟律師團為中心的「Marriage For All Japan — 結婚の自由をすべての人に」代表律師寺原真希子表示,這場訴訟希望能讓所有想和相愛的人交換愛的誓約、攜手共度幸福人生的伴侶們,不需要在意他人眼光,都能在法律的保護下結婚,所以特別選在情人節這一天提告。

各有一段婚姻和小孩

在這 13對原告當中,小野春和西川麻実是唯一一對育有孩子的同性伴侶。背後原因是因為,她們兩個人相遇之前,各有過一段異性戀婚姻,所以在 2014年同居之後,兩個人共同撫養前一段婚姻的小孩。

然而,日本法律上不允許同性婚姻,也讓孩子在法律上的親權只有「生母」,而不是由兩個媽媽一起扶養。小野春說:「我們一直都是以一家人的身份生活,希望在法律上也能成為一家人。」她希望這場訴訟,能讓和她們家一樣各式各樣的家庭以及在這些家庭長大的孩子們帶來希望。

小野春(左)和西川麻実(又)的故事可以在OUT IN JAPAN project #001找到。

站出來成為大家的盾牌

在埼玉縣川越市登記結婚遭到退回的男同志伴侶古積健和相場謙治則說,他們知道有很多和自己一樣的人想結婚卻不能結婚,但如果沒有人願意站出來對抗這項制度,現狀就不會改變。雖然在過程中一定會遭受樣的眼光,但想到可能還有更多人也想要發聲卻不敢說出來,想要為這些人做些什麼的心意,而讓他們決定站出來成為的大家的盾牌。

古積健(左)和相場謙治(右)的故事也可以在OUT IN JAPAN project #001找到。

在德國完婚,日本卻不承認

在橫濱市登記結婚但遭拒絕的女同志伴侶中島愛和Kristina Baumann這次選擇站出來提告的理由也和古積健、相場謙治相同。中島愛和Kristina Baumann 2016年在德國登記成為同性伴侶後,隔年德國通過同性婚姻便已完成結婚手續。然而,中島愛和Kristina Baumann的婚姻不被日本認可。

簽證成最大問題

目前,Kristina Baumann是以留學簽證的方式在日本和中島愛同居。對於中島愛和Kristina Baumann來說,日本政府不承認她們的婚姻、她們也沒有辦法在日本無法結婚的情況下,除了和其他LGBT同性伴侶一樣面臨緊急情況下沒有辦法在醫院代替另一半簽署同意書、沒有辦法去銀行以伴侶身份申請房屋貸款之外,一旦Kristina Baumann從學校畢業、在日本沒有找到工作及時將簽證換成工作簽證,Kristina Baumann就沒有辦法繼續留在日本和中島愛一起生活。

中島愛:「我們已經完婚了,所以在德國可以一起住,但在日本(Kristina Baumann)拿不到配偶簽證」、「不是只有我們這樣,還有很多日本人和外國人的同性伴侶也為此感到困擾。」

中島愛和Kristina Baumann的故事則是在OUT IN JAPAN project #004。

能說聲「恭喜」會更好

雖然以日本現行的婚姻制度上,即使在戶政機關提出申請,最後一定會被戶政機關退回,但戶政機關的工作人員的態度能讓當事人的感受有很大的不同。以古積健和相場謙治、中島愛和Kristina Baumann來說,他們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結婚時,雖然市役所的工作人員還是很盡責地協助辦理手續(只是最後會收到戶政機關通知說他們的婚姻登記不予受理),但連一句「恭喜」都沒有說難免會令人感到很失落。

Photo by Nick Karvounis on Unsplash

可以發行結婚紀念卡

在「Marriage For All Japan — 結婚の自由をすべての人に」上個月的記者會上,主辦單位表示,有一組男同志伴侶在今年 1月4日到戶政機關提出結婚申請時,協助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工作人員向他們說:「作為提出結婚登記的證明,我們可以發行結婚紀念卡(結婚記念カード)給你們,你們覺得怎麼樣呢?」這組男同志伴侶先反問「真的可以拿到嗎?」接著馬上回應道:「拜託!那就麻煩你了」。

在這張結婚紀念卡上,除了會寫上登記結婚的日期、承辦的區公所外,上面還印有「恭喜結婚」(ご結婚おめでとうございます)的文字。

這對男同志伴侶事後在部落格上寫到:「這名工作人員溫柔地微笑著,眼神堅定地看著我們兩的臉。在這雙眼神的背後,就像是在說『雖然現在日本憲法不能受理(你們的)結婚證書,但我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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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不作為」的國家賠償訴訟

這次「Marriage For All Japan — 結婚の自由をすべての人に」準備向日本政府提告的訴訟當中,主要論點為:

  1. 日本現行的憲法不承認同性婚姻,這不僅侵犯到婚姻自由,也違反法律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應有結婚的自由。
    .
  2. 如果要讓同性伴侶可以結婚,勢必要修改日本《民法》和《戶籍法》。如果要修法,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握有立法權的國會直接修改法律。然而,民選出來的國會議員反應出來的是多數人的民意,而沒有顧慮到身為少數的LGBT族群,使得同性婚姻相關修法一直沒有進展,這是「立法不作為」。
    .
  3. 因為國家「立法不作為」造成現行婚姻制度侵害人權,因此向日本政府提出國家賠償訴訟。

以這次同性婚姻訴訟來說,具體而言最有關的《憲法》條文為第 24條、第 13條和第 14條。

婚姻:「兩性的自願結合為基礎」

在日本《憲法》第 24條第 1項寫到:「婚姻僅以兩性的自願結合為基礎而成立,以夫婦平權為根本,必須在相互協力之下予以維持。

第二十四条
婚姻は、両性の合意のみに基いて成立し、夫婦が同等の権利を有することを基本として、相互の協力により、維持され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所有國民追求幸福的權利

《憲法》第 13條則保障所有國民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全體國民都作為個人而受到尊重。對於謀求生存、自由以及幸福的國民權利,只要不違反公共福利,在立法及其他國政上都必須受到最大的尊重。」

第十三条
すべて国民は、個人として尊重される。生命、自由及び幸福追求に対する国民の権利については、公共の福祉に反しない限り、立法その他の国政の上で、最大の尊重を必要とする。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至於《憲法》第 14條則強調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全體國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政治、經濟以及社會的關係中,都不得以人種、信仰、性別、社會身份以及門第的不同而有所差別。

第十四条
すべて国民は、法の下に平等であって、人種、信条、性別、社会的身分又は門地により、政治的、経済的又は社会的関係において、差別されない。

「兩性」不是指婚姻只限一男一女的組合

首都大學東京憲法學教授木村草太認為,日本《憲法》第 24條雖然提到「兩性」,但第 24條的原意並不是「只有一男一女才可以結婚」,而是有結婚意思的伴侶都可以登記結婚才對。

《憲法》第 24條存在的意義要對照更早之前的狀況,在現行《憲法》之前,戰前舊《民法》曾規定,婚姻一定要各家戶長(雙方當事人的父母)同意才可以結婚,而不是雙方當事人想結婚就可以登記結婚。

所以《憲法》第 24條強調的是:「只要雙方當事人同意,不必經過雙方父母同意,就可以辦理結婚」,而不是為了異性戀伴侶而刻意在條文中加上「兩性」,將婚姻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組合,而將同性伴侶的情況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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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婚姻制度已經違反憲法

「Marriage For All Japan — 結婚の自由をすべての人に」代表律師寺原真希子則說到,《憲法》第 13條和第 14條是用來佐證現行婚姻制度已經違反《憲法》條文、侵害人權。

根據《憲法》第 13條強調所有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所以現行婚姻制度不允許同性伴侶結婚,這已經侵害到LGBT的結婚自由。

至於《憲法》第 14條則著重法律之下人人平等,寺原真希子說:「每個人的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沒有辦法依據自由意志來改變,所以性傾向相當於每個人的社會身份」

寺原真希子接著說到:「雖然沒有辦法否定《憲法》在制定之初只考慮到男性和女性,但在人類的性別可以很多元的當代社會,因為一個人的性傾向或性別產生的歧視綜觀來看,(現行婚姻制度不允許同性婚姻)也違反(《憲法》第 14條)。」

14號當天,在東京地方法院提告後召開記者會。圖片來源:MARRIAGE FOR ALL JAPAN -結婚の自由をすべての人に。

「伴侶制度」也違法?

這次的訴訟當中,不只主打現行的婚姻制度違反憲法,就連部分地方行政機關提供的「伴侶制度」(パートナーシップ制度)也有違反《憲法》的疑慮。

圖為 2019年1月,日本NPO虹色ダイバーシティ調查得知的日本推出伴侶制度的 11個地方行政機關當中,各地伴侶制度的登記情況。其中,札幌市、福岡市、大阪市和千葉市的資料當中,可能包含戶籍資料為異性的伴侶組合。

不只「伴侶制度」各地規定不同,有些地方根本就沒有

回顧日本的「伴侶制度」,最早是由東京都渋谷區和世田谷區發起,截至 2019年1月底,已有 11個地方行政機關推出伴侶制度(*)。

然而,日本地方政府推出的伴侶制度可以補充現行婚姻制度的不足,但「伴侶制度」在法律上的效力不同於真正的婚姻關係,而且每個地方政府推出的伴侶制度效力也不同,更不用提到有些地方政府有推出伴侶制度,但有更多地方政府根本就沒有伴侶制度,這些都已經違反《憲法》保證的平等和婚姻自由。

*日本各地伴侶制度成立時間(截至 2019年2月):

1. 東京都渋谷区(2015年11月)
2. 東京都世田谷区(2015年11月)
3. 三重県伊賀市(2016年4月)
4. 兵庫県宝塚市(2016年6月)
5. 沖縄県那覇市(2016年7月)
6. 北海道札幌市(2017年6月)
7. 福岡県福岡市(2018年4月)
8. 大阪府大阪市(2018年7月)
9. 東京都中野区(2018年8月)
10. 群馬県大泉町(2019年1月)
11. 千葉県千葉市(2019年1月)

在上述地方行政單位當中,除了有像大阪市、札幌市、福岡市等人口超過 100萬人的大都市外,也有像三重縣伊賀市這種人口不到 10萬人的城市,或像群馬縣大泉町這種根本不是「市」而是「町」的地方。

制度不同,就是歧視

「Marriage For All Japan — 結婚の自由をすべての人に」的律師上杉崇子便形容,各地地方政府推出的伴侶制度就像將電車分成白人和黑人坐的位置,表面上都可以搭電車,但坐的車廂卻不一樣,只要制度不同就是一種歧視。上杉崇子說:「如果要實現真平等,除非同性婚姻和異性戀婚姻都是用相同的制度,不然就沒有實質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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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riage For All Japan — 結婚の自由をすべての人に」

「Marriage For All Japan — 結婚の自由をすべての人に」change.org連署網站官方網站

要求27個地方政府推出伴侶制度

雖說「伴侶制度」在法律上不等同於婚姻,但「伴侶制度」在市政層級還是可以做作為LGBT伴侶的保障。去年 5–6月,倡議團體「自治体にパートナーシップ制度を求める会」宣布,將在成員各自居住的 27個地方行政單位向當地地方政府陳情,要求地方政府推出伴侶制度。這 27個地方行政單位分別是:

東京都中央区、文京区、台東区、江東区、豊島区、北区、荒川区、練馬区、葛飾区、江戸川区、墨田区、新宿区、千代田区、八王子市、三鷹市、町田市。

神奈川県横浜市、川崎市、鎌倉市。

埼玉県さいたま市、飯能市、加須市、川越市、入間市、坂戸市、毛呂山町。

北海道網走市。

Photo by rawpixel on Unsplash

2021.3.17 後續更新:【速報】日本同婚訴訟首次有地方法院表明「政府不許同性伴侶結婚已違憲」

2019年2月14日,日本各地的同志伴侶在情人節這一天,以國家拒絕同性婚姻已違反《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為由,分別在東京、大阪、北海道和名古屋地方法院提訴,向日本政府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而後,九州的同志伴侶也加入訴訟行列,向福岡地方法院提訴。

本日稍早在北海道札幌地方法院,是這一系列同婚訴訟案的首次宣判。

法官武部知子在法院上,雖以中央政府依據日本《憲法》第 24條,拒絕受理同性婚姻並不違憲為由,駁回了原告(3組同志伴侶)的請求。但法官在宣判時也明確提及,公部門禁止同志伴侶結婚,已經違反日本《憲法》第 14條第 1項的「法律下的平等」原則,意即公部門不准同志伴侶結婚已違憲。

本次為日本首次有地方法院做出「公部門不准同性結婚已違憲」的判決結果,但仍須留意接下來東京地方法院、大阪地方法院、名古屋地方法院與福岡地方法院同系列訴訟案的判決結果。

2021.4.1 後續更新:札幌地方法院一審判政府不需要損害賠償原告,但在判決時明確表明「政府不許同性伴侶結婚已違憲」一案,3組原告已於 2021.3.31確定上訴二審。

這是因為,法官雖然在一審判決明確說到「政府不許同性伴侶結婚已違憲」,但是並沒有要求政府必須要立刻修法或有所行動,所以才上訴二審。



關於這一連串訴訟案,大家在高興之餘,接下來必須要關注以下幾點:

同類型的訴訟,其實除了北海道之外,還有東京、大阪、名古屋跟福岡,其他 4案應該也是在近期一審結果就會出來。關鍵要看另外 4個地方法院的判決結果,是不是都和札幌一樣。只要有一個法院的立場不同(不覺得法律禁止同志伴侶結婚違憲),日本政府就有理由(同志婚姻還不是「社會通念」),拒絕修法保障非異性戀伴侶的婚姻。

雖然說重點要看其他 4個法院怎麼判,但大家不要忘記,札幌一審是判原告敗訴的,法官只是在宣判時有提到「政府不許同性伴侶結婚已違憲」這句而已,而且法官只有引用《憲法》第 14條,也就是刻意繞過《憲法》第 24條。

日本《憲法》第 24條是關於婚姻,這條現在問題最尷尬的就是內文裡面寫到了「婚姻僅以『兩性』的自願結合為基礎而成立(婚姻は『両性』の合意のみに基いて成立し)」

這裡的「兩性」,基本上就是男女的意思,但是這個「兩性」到底是「一男一女」,還是假定人只有兩種性別?這其實是和法律解釋有關。同樣的法律條文,隨時代的演進,會有不同的法律解釋。現在確實是有一種解釋方式是,《憲法》第 24條的「兩性」,是因為戰前的舊《民法》規定,雙方當事人如果想要結婚,必須要父母同意。所以戰後新《憲法》之所以會特別寫上「兩性」,是要強調婚姻是「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而並非指「一男一女」。

只是,這個憲法解釋方式,目前還沒有取得多數共識。只是有一派人提倡這樣的見解,因為改變法律解釋比修憲容易太多。在這個憲法解釋方式成為主流之前,日本同婚相關訴訟,一定要處理《憲法》第 24條。

這次札幌地方法院刻意繞過《憲法》第 24條,其實有點刻意,但也可以感受到法官的用心——正因為法官宣判時引用了《憲法》第 14條,認定「政府不許同性伴侶結婚已違憲」,所以原吿就能正義詞嚴地上訴二審。關於這點,札幌地方法院的武部知子法官真的是用心良苦,也可以感受到她真的在自己能力所及範圍內努力了(致敬)

上述這些內容雖然沒有打在這個粉絲專頁上,但是判決出來後我在clubhouse上有分享過

除了需要持續關注札幌上訴二審的後續,以及東京、大阪、名古屋跟福岡地方法院的動向之外,上週五(2021.3.26)在東京地方法院另外有 8名同志朋友為此上訴法院。新的這一案最特別的點是,這 8位同志朋友並非狹義的男同志或女同志,而是包含跨性別以及泛性戀的同志朋友。新的這場訴訟爭點,將會是現行的異性戀婚姻體制是基於性別認同的歧視,而認為現行婚姻制度違憲。

初稿日期:2019/2/8
增修時間:2019/2/14 新增最新資訊、2021/3/17 更新北海道札幌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結果、2021/4/1 更新後續進度與新聞評論


參考資料

  1. 同性婚訴訟、2月14日に全国一斉提訴へ
  2. 全国27の自治体で「パートナーシップ制度」導入を一斉に請願
  3. 「同性婚できないのは違憲」同性カップルが、国を初の提訴へ。木村草太さん「憲法は同性婚を否定していない」
  4. 「安心して暮らせる社会を」同性婚求める女性カップルの訴え
  5. 同性カップルの婚姻届、不受理でも「結婚記念カード」を発行した役所も
  6. 「家族になりたいだけ」 同性婚違憲訴訟、原告ら訴え
  7. 「同性婚認めないのは違憲」 13組、国を一斉提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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