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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跨性別職員去別層樓上廁所,最高法院判日本政府該國賠(2023.7.11最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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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基於 2019.12.13 的初稿進行大篇幅增修的新版內容

2019 年 12 月 12 日,東京地方法院判日本政府不許一名 50 多歲跨性別女性的經濟產業省職員使用女廁是歧視,要求日本中央政府賠償這名職員 132 萬日圓。

然而訴訟進到二審後,東京高等法院在 2021 年 5 月 27 日推翻了一審判決,法院駁回原告請求,認為中央政府並沒有做出不合理的對應方式,讓原告在二審逆轉敗訴。

整起訴訟一路上訴到三審後,最高法院第 3 小法庭在 2023 年 7 月 11 日宣判。判決結果再度逆轉,法官撤銷 2 審判決結果,認定中央政府的應對方式違法。這也是日本最高法院至今首次針對同志族群的職場環境發表見解,可以預期這起判決今後將影響到公部門與民間企業的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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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前展開跨性別旅程

時間回到訴訟之前。

當事人的出生指定性別是男性,他從大學畢業後便以生理男性身份進到經濟產業省工作。在經濟產業省任職期間的 1998 年,他取得「性別認同障礙GID,日文『性同一性障礙』。現應改稱為『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對應的日文為『性別違和』)」的診斷證明書,並開始接受荷爾蒙治療。她在 2009 年和上級討論之後,經濟產業省同意讓當事人從 2010 年 7 月起便以「女性職員」的身份工作。

可以上女廁,但要跑兩層樓

然而,經濟產業省雖然同意讓當事人使用女職員休息室、女更衣室與接受乳癌健診,但如果當事人想要使用女廁,當事人必須要使用距離在自己辦公室 2 層樓以上的女廁才行。

經濟產業省的說法是,如果讓當事人使用和自己部門同一層樓的女廁,有可能會和其他的女性職員發生衝突,所以要求當事人使用距離自己辦公室 2 層樓以上遠的女廁是「合理的判斷」。

不改戶籍性別就不能升遷?

另一方面,當事人因為健康因素,所以只有接受荷爾蒙治療而沒有進行手術。日本法律上規定,如果跨性別想要變更戶籍上的性別,必須要完成全套的性別重置手術才行。所以當事人在戶籍上仍舊是「男性」。

通常,經濟產業省每 2–3 年就會進行人事異動,但在經濟產業省工作的當事人已經有 10 年以上沒有接到人事異動的指令。2011 年 6 月,當事人的上司向當事人明確講出「沒有接受跨性別手術、變更性別的話,就沒有辦法人事異動」,上司還在對話中說了「(你)一直沒有去動手術,所以是已經變回男生了嗎」這種話。

當事人首先跑去找日本國家公務員最高人事機關的人事院處理經濟產業省的應對方式,但人事院在 2015 年認定經濟產業省的應對方式沒有問題。當事人因此決定在同一年(2015)控告經濟產業省不讓她使用女廁和上述種種不當言行與歧視,要求政府改善待遇並求償 1,650 多萬日圓。

只是想上女廁,為什麼這麼難?

在法院上,原告(當事人及其辯護律師)除了主張當事人的上司說了「沒有接受跨性別手術、變更性別的話,就沒有辦法人事異動」已經構成歧視之外,當時上司還威脅當事人「如果沒有變更戶籍上的性別欄,人事異動後就會通知新的部局(當事人)戶籍上的性別是男性,不這麼做就不能使用女廁」。當事人在法庭上表示,她在民間企業工作的跨性別朋友和職場表示想使用女廁時都沒有遇到這種情況,她明明是和經濟產業省提出同樣的要求(想要使用女廁),但經濟產業省卻完全無視當事人的個人隱私,她完全無法認同。

當事人說:「我只是想要和作為女性生活的人受到平等地對待。我沒有要求說要花時間或金錢設計一個新的制度或設施,我覺得如果(經濟產業省)想要改變的話,這(指讓當事人使用女廁的事情)馬上就能做到。」

對此,經濟產業省在法院上維持一貫的主張,表示人事異動都是基於綜合考核,至於威脅要向人事異動後的新部局公開當事人的跨性別身份,都是為了要防止發生糾紛,所以必須要事先取得新部局的女性職員的諒解,才會說出如果當事人沒有變更戶籍上的性別,就會「幫出櫃」。

一審:政府應注意而未注意,該國賠

本次訴訟案的一審法官江原健志在一審判決時指出,由於當事人的身份認同就是女性,民間企業也有複數案例讓沒有完成全套手術並變更戶籍性別的跨性別者使用符合自己性別認同的廁所,國外政府也有不少類似的案例。再者,現在社會對於同志族群已經有一定程度的認識,性別和身為人的生活有密不可分的關係,讓每個人都能以自己認同的性別在社會上生活具有重要的法律意義,應受到《國家賠償法》的保護。

法官接著說道,日本政府如果只是沒有根據憑空推測讓當事人上女廁就一定會發生糾紛,威脅要幫當事人出櫃,就已經構成濫用行政裁量權,而且當事人的上司還說出「一直沒有去動手術,所以是已經變回男生了嗎」這種話,就是在否定當事人個人的性別認同。上述例證都指出政府已經疏於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義務,這都已經符合《國家賠償法》的要件,國家應該要賠償當事人。

至於原告主張政府因為她沒有完成性別重置性別手術就不讓她升遷的問題,則沒有被法官認定違法。

讓跨性別族群獲得勇氣的重要判決

在一審判決出爐後,當事人的辯護律師山下敏雅表示,這次的判決結果帶給當事人或是日本全國為此受苦的跨性別同志不少勇氣,表示法院尊重社會上每一個人的多樣性。

另一方面,山下敏雅也不忘提到經濟產業省的顧問律師團曾向經濟產業省提出「如果造成其他職員的不愉快,(經濟產業省)作為組織無法處理時,當事人就必須要忍耐,特別是保護女性職員很重要」的建議,正意味著經濟產業省的顧問律師團對於跨性別族群理解不足,希望今後律師界們應該重視跨性別人權問題。

專門替企業提供同志友善政策建議的 NPO 虹色ダイバーシティ(Nijiiro Diversity)的代表村木真紀表示,這次的判決結果應該可以促使更多企業跟上腳步,打造對同志友善的職場環境。

至於本次判決的原告方證人大阪府立大學東優子教授則表示,在長時間工作的職場上必定會不斷地使用到廁所,這一次的判決代表職場必須讓當事人使用符合個人性別認同的廁所,而且如果因為當事人的性別認同而影響到員工升遷,這已經侵害到當事人的人權。「現在雖然說是 LGBT 熱潮,但希望這不要只是一時性的熱潮,而要讓社會能持續改變」,東優子如此說道。

二審:推翻一審判決,原告逆轉敗訴

全案上訴二審後,東京高等法院在 2021 年 5 月 27 日推翻一審判決結果,駁回原告方的請求,認為中央政府並沒有做出不合理的對應方式,二審逆轉敗訴。

二審法官北澤純一認為,政府部門不像民間企業可以迅速調整職場環境,經濟產業省已經有盡可能配合當事人了,所以政府的判斷並沒有違法。但,當事人的上司曾對當事人說出「你是已經變回男生了嗎」的發言並不適當,這部分維持一審判決結果,認定國家必須要為此賠償當事人。

學術研究結果遭斷章取義

事實上在當天速報新聞出來前,《每日新聞》在 2 天前(2021/5/25)的新聞便透露,中央政府在二審當中新提出的證據中,引用了金澤大學在 2019 年 5 月和民間合作的研究案,暗示二審判決結果很能會翻案。

該研究指出,「約有 35% 順性別女性,對於跨性別女性使用女廁感到不適」。被告的中央政府特別引用這個數字,主張自己他們要求當事人使用距離自己辦公室 2 層樓以上遠的女廁是「合理的判斷」。

然而,該份研究的重點並非在討論「順性別女性是否能接受跨女上女廁」,而是在研究在職場提供性別相關研修課程之後,是否有助於打造一個更友善同志的職場環境。該份研究總結道,相對於沒有提供性別課程的職場,約有 38% 的順女排斥跨女上女廁;有提供性別相關課程的職場,排斥跨女上女廁的比例可以降到 35%。更甚,有上過性別課程職場,比起沒有提供相關進修課程的職場,在面對身邊的跨性別朋友時會感到排斥的人數比例,可以減少 21%。

面對中央政府斷章取義研究內容,只截取對訴訟案有利的段落,讓主導該項研究的金澤大學岩本健良準教授相當不滿。岩本健良曾為此在 2020 年 8 月向高等法院提出意見書,但政府在訴訟審理過程中完全沒有回應岩本健良的意見,法院就結束審理,讓岩本健良的研究遭政府惡意解讀。

三審:5名法官一致認同原告論點

全案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要求舉行口頭辯論。在最高法院進行口頭辯論是變更二審判決的必要措施,也就暗示了三審判決很可能再度翻案。

最高法院第 3 小法庭審判長今崎幸彥在宣判時指出,當事人在職場只能使用與性別認同不符的男廁或是離職場較遠的女廁已經對當事人的日常生活造成不利,而且當事人跑到不同層樓的女廁如廁時也未曾發生任何爭議或糾紛,認定人事院當年的判斷並沒有依據具體事實並過度顧慮其他職員的想法,輕視當事人的不利,認定當年人事院的判斷違法。

這次的判決還是 5 名法官全員一致的結論,讓同志團體振奮不已。

和當事人站在同一陣線的司法判決

日本近年和同志議題有關的訴訟案,法院接連做出不少支持當事人的判決,例如 日本婚姻平權系列訴訟 就是一例。不過法院並不會直接要求政府部門限期改善,而是要求國會應儘速就相關議題展開討論,才能充分保障當事人權益。

和跨性別有關的訴訟案,除了本次的職場廁所問題外,還有 跨性別者免術換證 一案審理中。岡山的跨性別免術換證案雖然一、二審判決都駁回當事人訴求,但現在全案已經遞交到最高法院大法庭審理,最高法院很可能會做出與 2019 年不同的釋憲結果。

另一方面,日本前陣子才因爲《同志法案》與性別友善廁所等議題,在社群平台上散見針對跨性別族群的不實謠言與歧視性言論。(延伸閱讀:只有增進歧視沒有增進理解的《同志法案》

本次經濟產業省公務員的這起案例中,當事人是沒有經過性別重置手術的跨性別女性,法院認為人事院與經濟產業省的判斷不合理,也就代表「是否有經過完整的性別重置手術,或是是否已經變更戶籍上的性別,並不是區分誰可以使用男廁或女廁的依據」。

初稿日期:2019.12.13
增修日期:2023.7.11,依據最新判決結果進行大篇幅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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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心は女性” 女性トイレの使用認めない国に賠償命令 東京地裁
  2. 女性トイレ制限は違法 性同一性障害の経産省職員が勝訴
  3. 性同一性障害職員、利用トイレ制限は違法 東京地裁
  4. 「女子トイレ制限」は違法、勝訴した性同一性障害の職員「アクション起こさないと変わらない」
  5. 性同一性障害の経産省職員にトイレ使用制限、国に賠償命令 東京地裁
  6. 経産省トイレ利用制限訴訟 性同一性障害の原告逆転勝訴 最高裁
  7. トランスジェンダー職員 女性用トイレの使用制限は違法 最高裁
  8. 性同一性障害職員の女性トイレ制限は「違法」。最高裁が逆転判決、性的マイノリティの職場対応で初判断
  9. 「正しい理解広がる判決を」願う性的少数者 経産省トイレ制限訴訟
  10. 性的少数者の権利に光 司法が救済に積極的な姿勢を示す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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