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柴崎幸都站出來喊話,日本《種苗法》修法急喊卡

20號,日本自民黨國會對策委員長森山芋裕宣布《種苗法》修正案不會在這個會期強行通過。這可以看作是日本近期真的因為COVID-19讓網路輿論出現變化,進而改變政治的例子之一。

在前幾天《「#抗議檢察廳法改正案」衝上日本推特熱門話題,背後到底出了什麼事?》的文章中提到,疫情期間日本民眾待在家裡的時間變長,有更多的時間可以關心政治,結果發現比起民眾最關心的疫情相關議題,當局更急著在這個會期通過其他相較之下「沒有比疫情更急」的議案,諷刺執政當局是趁火打劫的小偷。日本網友靠著「#抗議檢察廳法改正案」的hashtag在母親節當天衝上推特潮流話題,喊出人民心中不滿當局在沒有經過充分討論的狀況下想要趁機偷渡《檢察廳法》,結果真的讓當局宣布《檢察廳法》修正案不會在這個會期通過,近日(21)更傳出《國家公務員法修正案(国家公務員法改正案)》很有可能將整個廢案(編註:《檢察廳法》修正案是包裝在《國家公務員法修正案》議案中的一部分)。

關於檢察廳法改正案的爭議,請參考《「#抗議檢察廳法改正案」衝上日本推特熱門話題,背後到底出了什麼事?》一文。

事實上,《種苗法》修正案的議題比《檢察廳法》修正案更早出現在推特上,而且兩者的共同點都有名人加持——最先在推特上帶動《種苗法》修正案討論的人就是歌手兼演員的柴崎幸。

柴崎幸兩則推文累積獲得7萬個愛心

4月30日,柴崎幸在推特上先寫到:「大家知道《種子法》和《種苗法》嗎?在COVID-19疫情下,(當局)在檯面下默默修改《種苗法》,禁止農民採收自家作物的種子。再這樣下去會讓日本的農民陷入困境,這不是別人的是,這關乎我們的餐桌。」

皆さん、『種子法」「種苗法」をご存知ですか?新型コロナの水面下で、「種苗法」改正が行われようとしています。自家採取禁止。このままでは日本の農家さんが窮地に立たされてしまいます。 これは、他人事ではありません。自分たちの食卓に直結することです。

柴崎幸的這則推文帶動《種苗法》討論,底下出現一連串正反兩極的觀點。柴崎幸在當天刪除了這則推文後,接著又發了兩則推文講述自己的立場。

在第一則推文中,柴崎幸只有簡單說了:「大家知道《種子法》和《種苗法》嗎?」這一句話。

在接下來的推文中,柴崎幸寫到:「我知道這部法案是為了守護種子開發者的權力,所以禁止農民自己採收登錄品種的種子。不是為了要抗議這點,而是覺得知道的人太少而感到恐懼,覺得這個議題需要經過充分討論,從更多角度切入再來審議。」並附上農林水產省的網站供大家參考。

從這幾則推文中可以看出,柴崎幸在乎的是知道《種苗法》修法的人太少,覺得這部法案沒有經過充分討論就要過關而倍感擔心。柴崎幸靠著這兩則推文累積獲得超過 7萬個愛心,成功讓《種苗法》獲得矚目。但現行的《種苗法》還有修正案內容究竟又是什麼呢? 

保護育種者權利,培育登錄品種須申報

由於日本有簽署國際植物品種權保護同盟(UPOV)的條約,農家可以將有獲得登記的品種帶出海外。但就日本政府的角度,現行的《種苗法》出現法律缺口,有農家將日本特有的品種帶到海外栽培,降低生產成本,更有違規將日本的品種技術轉移給海外農家、將日本品牌變成他國品牌,破壞市場行情價,讓日本原產的農作物難以與之競爭的案例層出不窮。

事實上,上述作法早已違反現行的《種苗法》規定。日本現行的《種苗法》只允許日本農家在自家農場育種,根本就不能將日本登記過的品種帶到國外培育。但日本農林水產省並不是從這些違規的農家下手,而是以「如果沒有辦法掌握所有農家的育種狀況就不能制止上述現象」為由,認為有必要將登記品種改為培育許可制,農家必須要報備自己有在自家繁殖這些品種作物,才可以種植。

總之,原本預定在這個會期通過的《種苗法》修法內容強調,在農家登記新品種時,可以指定該品種可以輸出到哪些國家,或是指定只能在日本國內培育,如果侵犯到培育出該品種農家權利,最高可以課 10年以下懲役或罰金 1,000萬日圓(法人則為最高 3億日圓)的刑罰。此外,如果農家要自己培育「登錄品種(有經過品種登錄的品種)」的話,必須要主動申報。

多數農家不會因為修法受影響(?)

日本政府強調,《種苗法》修正案只適用於有經過品種登錄的農作物,目前在市面上販售的農產品半數以上都是沒有任何限制的一般品種,84%的米、98%的橘子、96%的蘋果都是沒有經過品種登錄的一般品種。就算是經過登錄的品種,只要經過 30年就會變成一般品種。所以這次修法內容,對於多數農家來說不會有所差異,反而有可以保護日本特有品種,在國際市場上維持優勢。

農林水產省的智慧財產課(知的財産課)接受《J-CASTニュース》訪問時則指出,農家在秋季收成之後,就會開始採收果樹的樹苗,如果《種苗法》可以在這個會期通過的話,最快能在今年 12月上路,就可以防止這一波有農家把果樹苗偷渡出口。

保護了種子開發者,那一般農民呢?

在野黨立憲民主黨參議員川田龍平指出,《種苗法》保護了培育出新品種的農家權利,但也需要保護一般農家的權利。一旦《種苗法》修法過後,正意味著一般農民如果要生產農作物,就必須要買種子,買種子的成本比農家自己從上一季的作物採收種子來得貴,川田龍平就擔心,這樣的修法方向保障的是握有種子權利的大企業利益,而不是從保護地方農業的角度出發。

東京大學農業經濟學的鈴木宣弘教授也有相同的疑慮,《種苗法》修法的目的是要保護日本國內品種外流到海外沒錯,但現在日本就和其他國家一樣,面臨跨國企業獨佔特定品種種苗的問題,最後很有可能害到的是必須要買種苗而不能自己採收種子的農民。

那些農林水產省沒說出來的話

京都大學農學研究科博士班的松平尚也指出,農林水產省的說法沒有錯,《種苗法》修法過後,種植一般品種作物的農家還是可以自己採收種子,但農林水產省沒有說的是,近年來禁止農民自己採收種子的登錄品種多太多了。

於 1978年通過的《種苗法》,當時考慮到農家習慣自己採收種子,所以只有插枝比較好培育的菊花、玫瑰的花卉類,會被歸在不能自己採收種子的登錄品種。然而,對比 1998年前只有 23種禁止農民自己採收種子的登錄品種,到了今年(2020)有多達 396種都是禁止農民自己採收種子的登錄品種,而且範圍從花卉到餐桌上常見的蔬菜都有。

採收種子不單是為了省錢

從農林水產省 2016年的「平成27年度自家増殖に関する生産者アンケート調査結果」調查結果可知,種植登錄品種的農民有 52.2%是自己採收種子。如果將作物類別分開來看的話,種植登錄品種蔬菜類的農民有 74.5%自己採收種子,緊接著 74.0%種植登錄品種花卉類的農民都是自己採收種子,繁殖作物。

平成27年度自家増殖に関する生産者アンケート調査結果」農林水産省、2016年、10頁

如果緊接著問這些種植登錄作物的農民為什麼自己採收種子的話,最多人表示「為了要確保下一季生產所需的量」,接著才是「為了要減少購買種苗的花費」。

沒有討論實施方式,急忙通過只會造成混亂

在議會早前提出的《種苗法》修正案中,雖然有提到農家如果想要自己採收登錄品種種子的話,可以自行申報,但這個自行申報到底需不需要額外多繳一筆採收種子「許可費(許諾料)」,並沒有在討論的範圍裡。當時提出的《種苗法》修正案只有說,相關作業由農林水產省製作定型化契約,由各地農會負責執行而已,中央沒有討論到具體的執行細節,把工作全部丟給農會負責處理,可想見如果《種苗法》真的搶在這個會期通過,今年底勢必會出現一陣混亂,農民無所適從,農會的人也還沒想好到底該怎麼做。

松平尚也指出,如果到時候真的要多收種子「許可費」,最糟的情況很有可能會讓這筆費用轉嫁到種子/種苗費用身上,讓農民種植農作物的成本變高。松平尚也接著說到,歐洲在實施類似法律的時候,就有保障到小規模的農民,只要年產量在標準之下的小規模農家,可以不必支付種子「許可費」給業者,這樣才能真的保障農村經濟。

保護原生種才是首當要務

回顧種苗 /種子相關法律,過去有不少農家認為研發新品種是政府的工作,研發出來的種子或種苗就是公共財產。然而,2017年制訂的《農業競爭力強化支援法(農業競争力強化支援法)》開始呼籲地方政府應該要將種苗的相關知識提供給跨國企業等民間公司,更在 2018年廢除了地方政府有義務推廣生產品質優良的米、麥農作物的《主要農作物種子法》。

立憲民主黨參議員川田龍平便擔心,在這一連串修法下會衝擊到農家權益,所以趕緊在這次的國會中緊急提出《原生種保全法案(在来種保全法案)》,呼籲農家盡快將還沒有登記的原生種完成登記,保障農民可以自己採收種子、用自己採收到的種子種植作物的權利。事實上,日本同時也有簽署聯合國《糧食和農業植物遺傳資源國際條約(ITPGR)》,當中就有提到除了要確保農作物種子的「遺傳資源」多樣性外,也必須要保障農民保存、改良品種的權利。

東京大學農業經濟學的鈴木宣弘教授也認同目前的當務之急應該是要保護日本原生種。鈴木宣弘指出,日本近百年來有七成的原生種滅絕,現在更以蔬菜類為中心有大量的原生種滅絕,原因正是因為大家都改種登錄品種。

疫情下的正向改變

總之,目前《種苗法》確定不會在這個會期強行通過,就能有更充分的時間供各界討論,也可讓更多農民知道現行法規以及預期的修法方向。正如同柴崎幸在推文中所說,目前有不少農民並不知道《種苗法》下他們其實不一定能自己採收登錄品種的種子,在這波疫情下能夠讓更多民眾關注政治,也有越來越多具有影響力的人物願意帶動公眾議題的討論,可以說是這次疫情下帶來的好的轉變吧。

2020.11.18 後續更新:

17號,眾議院農林水產省委員會通過《種苗法》修正案,預計19號眾議院拍板通過之後,送交參議院。

本次修法內容,除了保障新品種研發者(種子開發者)的權利,讓種子開發者在進行品種登錄時,可以限定只能在日本國內,或是日本國內特定縣市種植該品種之外;現在農家可以從當季收成下來的作物取出種子作為下一季種子使用的「自家增殖」,則從現行的「原則自由」改成「承認制(許諾制)」,也就是只要種子開發者同意農家「自家增殖」的話,農家就可以這麼做。

上述這些修法方向,都是保障種子開發者。本次修法延宕後,經朝野協商的結果,議會要求政府在修法之後,應該要提供農民補償措施。


參考資料

  1. 「種苗法改正案」今国会成立を断念へ 柴咲コウさんの懸念ツイートで慎重論拡大
  2. 種苗法改正「見送り」への賛否 農水相は「今の法制度では、海外流出は止められない」
  3. 種苗法改正見送りか 背景にある課題を農家の観点から考える
  4. 種苗法改正案を了承 農家負担減で指摘 自民農林合同会議
  5. 種苗法改正案、今国会の成立見送り。柴咲コウさんのツイートがトレンド入りし注目集める。問題点は?
  6. 柴咲コウの「種苗法」改正案への警鐘がもつ意味 拙速な国会審議は問題だ
  7. 「種苗法改正案」農家に打撃懸念 地域農業守る「在来種保全法案」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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