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稍早,立憲民主黨、日本共產黨、國民民主黨及日本社民黨共 4個日本在野黨,向菅義偉內閣提出不信任案投票。這是菅義偉內閣上任以來,首次被提不信任案,也是睽違兩年、爆發COVID-19疫情以來,在野黨首次發動不信任案。
本次國會會期表訂到明天(16)閉會。在野聯盟認為,本屆國會尚未討論完COVID-19對策,所以要求應延長國會會期 3個月,但遭執政黨反對,在野聯盟才會在昨晚緊急開會,決定要在今天早上 9點(日本時間)提出不信任案。
本屆會期在野黨與執政黨分別想要通過的議案不同。
在野黨派希望能在這個會期(也就是奧運前)通過「LGBT理解推進法(原稱「反LGBT歧視法」)」,原本朝野雙邊已達部分共識(所以才會將法案名稱從「反LGBT歧視法」改為自民黨想要的「LGBT理解推進法」),但自民黨內部保守派的極力阻饒,在閉會前 2週就單方面決議不會在這個會期通過法案。
執政的自民黨則希望能在這個會期通過「重要土地規制法」,將自衛隊基地、核電廠等重要設施鄰近區域指定為「注視區域」或「特別注視區域」,限制土地使用方式。這是為了要防範中資等外國資本進駐重要設施鄰近區域,監視重要設施的一舉一動。但就算自民黨想要在這個會期內通過「重要土地規制法」,按照目前國會內部的討論進度,勢必得要延長國會開會時間,才有可能審完法案。
雖然稍後即可知道不信任案的表決結果為何(只要自民黨議員沒有跑票的話,反對票可以佔多數,就可以否決掉不信任案),但還是可以來討論一下在野聯盟在這個時機點提出內閣不信任案,真的只能說是別無他法的下下策。
在野聯盟必須要在今天早上提出不信任案,是因爲表定日本國會明天就會閉會,所剩時間不多。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本來奧運結束後理論上菅義偉就會解散眾議院、進行國會改選。在野黨在這個時間點提出不信任案,「假若」不信任案真的通過的話,就代表現在就要改選或內閣總辭。基本上就算沒有奧運,在疫情下解散國會提前打選戰,印象分數絕對是扣分的。疫情下是要如何確保選舉活動不會造成疫情擴大?更何況又選在東奧前解散國會進行改選or內閣總辭,不用說 4個在野黨對於東奧是否要舉辦的態度不一致,光是從民眾角度就很難接受在野黨在這個時間點解散國會,提前進行改選了。
總之這齣劇讓我們繼續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