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衛隊不適用日版性別平等工作法?日本再有女自衛官飽受性騷擾所苦而離職

日本航空自衛隊在 2020 年發生性騷擾事件,一名女自衛官遭到軍階比自己高 2 個層級的男自衛官強吻、襲胸。全案雖然有報警,但檢方認為罪證不足,決定不起訴。現在這名受害者退出自衛隊後,向日本國家(中央政府)及這名加害者總計求償 1,210 萬日圓,現在訴訟還在進行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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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Filip Andrejevic on Unsplash

原以為要談工作的事情,卻遭強吻、襲胸

時間回到 2020 年夏季。受害者和加害者分屬九州地區的不同基地,但加害者平常的工作,就是駕駛自衛隊專用巴士往返部隊之間,所以案發當天出現在受害者所屬的基地裡。

當天上午 9 點半左右,加害者看到受害者後,隨口問:「你有空嗎?」受害者雖然回了「現在很忙」來拒絕對方,但加害者仍不死心,接著追問:「午休應該可以撥點時間吧?我有想說的話。」

受害者不疑有他,以為是和工作有關的事情,所以在中午12點半依約前往停車場,和加害者碰面後再一起前往娛樂室。沒想到加害者一邊說著:「駝背的人看起來很像(肩上)裝了什麼一樣,一直很在意」一邊按摩受害者的肩膀,接著便從後面抱了上來。接著這名加害者還說:「我喜歡你」、「親一下吧」邊脫下受害者的口罩親了上去,甚至還襲胸。當時這名受害者嚇到不知該如何是好,身體僵直,根本沒有辦法拒絕對方。

根據受害者的日記內容,案發後過了 3 週她依舊每天都會回到受害當下(flashback),身體僵硬動彈不得,臉色發青失去血色,覺得噁心想吐。而且加害者犯案當下身上有擦香水,那段時間受害者就算聞到別種香水也會想起這件事情,而感到不適。

「就是因為這種人能在自衛隊裝沒事,才會出現受害者」

然而,受害者雖然在當天就通報上級,但自衛隊並沒有更多處置,甚至讓這名加害者繼續負責開車往返基地。這名受害者的工作,就是確認進出基地的人員身份,只要這名加害者繼續負責開車,兩人何時再次相遇,一點都不奇怪。

實際上,受害者也真的在同(2020)年12月下旬再次遇到加害者。自衛隊一直到隔年(2021)3 月得知消息之後,才禁止這名加害者再度進到受害者所屬的基地裡,當月 28 號才變更這名加害者的職務內容,不讓他繼續開車。受害者也被調到同一個基地裡的其他部隊,但這並不能阻止加害者再度聯絡受害者。

背後原因是,基地警務隊(相當於自衛隊體制內的警察)接獲通報後,也在2021年5月也以強制猥褻嫌疑,將這名加害者函送檢方調查。加害者原本透過委任律師,想和受害者談和解,但遭到受害者拒絕。所以加害者突發奇想,在同(2021)年8月透過自衛隊內的內線電話直接打給受害者,希望受害者願意接受和解,再次遭到拒絕。

當時這名受害者在筆記本上寫到:「一輩子都不會原諒他,就是因為他這種人能在自衛隊裝沒事,才會出現受害者。」

再有性騷擾受害者退出自衛隊

2021年12月,福岡地檢署以罪證不足為由,決定不起訴加害者。受害者則在2023年退出自衛隊:「(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會遇到他,也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又會聯繫、或是拜訪,一直感受到恐怖,處在精神痛苦之中,根本沒有辦法工作。」

她也在退伍後,決定向日本國家(中央政府)及這名加害者提出損害賠償訴訟,總計求償 1,210 萬日圓。理由是:不滿日本自衛隊接到申訴之後怠惰失職,沒有盡快調整工作內容,造成受害者精神上的痛苦。日本自衛隊也是被告了之後,才認定加害者的行為屬於故意且惡質的性騷擾,懲處加害者停職1年。

現在全案還在福岡地方法院審理當中,但卻爆出日本政府聲稱,厚生勞動省制訂的職場性騷擾防治對策是針對民間企業,自衛隊並不適用相關內容的主張。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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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衛隊不是民間企業,所以於法無據?

日本的《男女雇用機會均等法》是日本版的《性別工作平等法》,日本厚生勞動省基於該法公布的職場「性騷擾對策指南」就有指出,防止職場性騷擾是雇主的責任,萬一發生類似情形,應視情況調整加害者和受害者的職位,避免再度相遇。

這次提告的受害者便在訴訟中提到,事發後她曾多次向不同的上司反應,希望禁止加害者試圖接觸或是聯絡她,或至少應禁止這名加害者再次接近她所屬的基地,但都沒有人回應。所以主張日本政府沒有基於厚生勞動省的指南,維護好職場環境。

被告的日本政府雖然承認,基地裡面確實發生未經同意的猥褻行為,以及這名加害者日後還和基地內見到受害者,並且打了內線電話給她,但強調厚生勞動省的指南是針對民間企業的雇主,而不是針對國家公務員制定的內容,所以日本政府在公家機關發生性騷擾事件並沒有法律上的義務。此外,日本政府也主張,他們在事情發生之後曾口頭指導加害者,應避免接觸受害者,並且在事發後 8 個月有將他調離職務,所以日本政府已經採取了適當的措施,不應該負民事責任。

人權問題不應有別

熟悉自衛隊各式職場騷擾問題的「自衛官人權辯護律師團」團長佐藤博文表示,自衛隊不適用國家公務員的《人事院規則》或是《行政不服審查法》,也不適用於針對民間企業的各項指南,形成類似「治外法權」的狀態(外國的外交代表不受所在國的法律管轄,而是適用母國的法律)。

佐藤博文在實務經驗上,也確實發現自衛隊裡面就發生性騷擾事件,很少會將加害者和被害者分開。他告訴《每日新聞》:「性騷擾等和勞工人權有關的問題,不論是公務員還是民間企業並沒有分別,公務員裡面也不會因為是一般職務或是特別職務而有差別,事發之後沒有採取一般的應對方式,將早期將被害者和加害者分開,才是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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