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如果到海外付點錢就能「快速通關」,獲得器官移植的機會,就算器官來源不是強摘下來的,這樣真的就沒有問題嗎?
像這樣,出國獲得器官移植的機會稱為「器官移植旅遊」。
國際器官移植學會早在 2008 年(2018 年有更新版),就曾經發表《伊斯坦堡宣言》,呼籲各國禁止器官販運以及器官移植旅遊。因為器官移植一旦走向商業化,有錢的人花再多錢都願意買賣器官換取健康,最後受害的將是經濟弱勢的民眾,進而加劇不平等的狀態。
舊文回顧:活命的風險之罪?日本「非法海外器官移植」媒合問題|轉角國際
日本非法仲介組織鬧出人命
2022 年,日本曾在爆出器官移植旅遊的醫療糾紛。「重病患者協助會」(難病患者支援の会)聲稱是「非營利組織」,非法仲介日本患者到海外進行器官移植,結果鬧出人命,也有人差點在鬼門關前走一回。
進行器官移植的地點,包括中亞的吉爾吉斯和東歐的白俄羅斯。
器官來源則是「透過假證件偽裝成日本人親屬的」烏克蘭人的活體腎臟移植,以及在白俄羅斯「插隊」排到的死者器官捐贈。
負責媒合非法器官移植的「重病患者協助會」理事長菊池仁達,因此在 2023 年遭警方逮捕,成為日本有史以來,首位因為非法居中協調海外器官移植遭逮捕的嫌犯。
日本東京高等法院也在去年 12 月,維持一審判決結果,判菊池仁達違反《臟器移植法》須關 8 個月。
活體器官移植問題
不論是「國有器官」或是TANK(無名小站時期的青春回憶),話題似乎總是圍繞在強摘器官上。在違反當事人本人主動意願下,各種情況的「強迫」手段,當然都是不被接受的。但除了強取豪奪之外,「器官移植」難道就沒有爭議嗎?當然不是。
死後器官捐贈的大愛有限,器捐順位怎麼排?誰先誰後,除了考量器官契合度之外,距離的遠近、等待器捐者的狀況(他等了多久?病況嚴重程度等)這些都是需要在短時間內快速做出決定的事情。
決定要將器官捐贈給誰的過程,是否足夠公開透明?或者說是否能找出一套社會上普遍具有共識、可以接受的一套準則,而不會讓有心人士能有「插隊」、「付費快速通關」的可能性,就是民主國家必須要提高道德標準、放大檢視的重點。
至於活體器官移植,不論報價或是捐贈者是誰(是不是親屬),更是不折不扣的倫理問題。如果活體器官來源並非親屬,基本上在多數國家早已觸法,已經是法律問題。
舊文回顧:活命的風險之罪?日本「非法海外器官移植」媒合問題|轉角國際
當年發表在【轉角國際 udn Global】的這篇文章,我想要探討的議題比較接近現正上映中的電影《器子》 :有錢的人出錢就能「買到」器官?開什麼玩笑。就算你再有錢、出再多錢,被剝削的永遠是「不夠有錢」的人。
就像文中帶到,在吉爾吉斯進行的活體器官移植,器官來源是「透過假證件偽裝成日本人親屬的烏克蘭人」。為什麼是烏克蘭?當時這起醫療糾紛就是 2022 年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烏俄戰爭開打)的半年後,就已經有惡質仲介業者把目標瞄準烏克蘭人,趁人之危,說服烏克蘭人「賣腎換財」,天理何在?
活體器官移植和(死者)器官捐贈是兩件事,但這牽涉到倫理問題。而海外器官移植旅遊產業鏈,只會養出更多這種眼裡只有賺錢機會,趁人之危的人而已。這也是必須抵制海外器官移植旅遊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