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技能」外籍移工可以到福島第一核電廠工作?東京電力公司:「廢爐」屬於營建業

18號新聞指出,取得今年 4月正式上路的日本在留資格(=簽證)「特定技能 1號」外籍移工,可於東京電力公司及其承包商底下工作。

過去曾介紹過,「特定技能 1號」首波開放職種只有 14種,包括:看護、大樓清潔工、金屬材料加工業(素形材産業)、工業機械製造業(産業機械製造業)、電子業、營建業、造船業、汽車工業、空運業、飯店業、農業、漁業、食品製造業(不含酒類)與外食服務業。

關於「特定技能 1號」首波開放職種只有 14種一事,請參考舊文《一次看懂「全面開放外國勞動力」的日本新制「特定技能」是什麼》複習一下

這次新聞指出,東京電力公司及其承包商因工作性質的不同,可分為營建業、工業機械製造業、電子業、汽車工業、外食服務業等職種。

其中,持有「特定技能 1號」的外籍移工可以「營建業」的身份,在福島第一核電廠參與「廢爐」工作。東京電力公司也計畫在「以重啟為前提的」新潟縣柏崎刈羽核電廠招收「特定技能 1號」外籍移工。

「特定技能」=技能實習制度2.0

「特定技能」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技能實習制度」。

關於「技能實習制度」的介紹,請參考舊文《一次看懂「全面開放外國勞動力」的日本新制「特定技能」是什麼》)。

過去東京電力公司就曾向法務省表示,希望能在福島第一核電廠招募「技能實習生」補充勞動力。然而,當時法務省以「所有和廢爐有關的事情,一般來說都不會在海外發生」為由,認為在福島第一核電廠招募「技能實習生」不符合「國際貢獻」的宗旨,而拒絕了東京電力公司。

這次東京電力公司公關表示,這次他們詢問法務省福島第一核電廠是否能招募持有「特定技能」在留資格的外籍移工的結果,法務省表示只要外籍移工的工作待遇和日本勞工相同、不將外籍移工的工作場所和日本勞工隔開就行。

上個月 28號,東京電力公司召集數十間承包商召開「安全衛生推進協議会」會議,向承包商說明雇用「特定技能」外籍移工的規範。除了上述外籍移工的工作待遇必須比照日本勞工、不得實施種族隔離政策外,在必須要配戴輻射劑量計的管制區域工作的外籍移工,必須要有「正確理解輻射、班長或同事作業安全指示的日語能力」才行。至於各個承包商是否要聘請持有「特定技能」 資格的外籍移工,則由各個承包商自行判斷。

圖為 2011年事故發生前的福島第一核電廠全景。

法務省:「特定技能」外籍移工不能從事「廢爐」工作

然而時隔一天(19),法務大臣山下貴司立即跳出來澄清,表明擁有「特定技能 1號」營建業資格的外籍移工工作內容不能以「除(輻射汙)染」為主。如果東京電力公司或旗下承包商提出「特定技能 1號」外籍移工的申請,法務省和相關政府單位一定會審查外籍移工的工作內容,如果是以「除(輻射汙)染」為主就不予通過。


參考資料

  1. 《NHK》廃炉 特定技能外国人受け入れへ
  2. 《朝日新聞》福島廃炉に外国人労働者 東電「特定技能」受け入れへ
  3. 《NHK》廃炉の除染作業「外国人材の受け入れに該当せず」山下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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