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只能打一小時電動,香川縣通過《網路・遊戲成癮對策條例》成日本全國首例

回上一頁:《網路・遊戲成癮對策條例》從提案到通過都爭議不斷(1/3)

府方的回應根本答非所問

佐藤倫子律師看完香川縣政府公開的彙整版民意內容後分析到,多數反對意見都是針對縣議會提出的條文內容提出質疑,認為香川縣這次的行政條例沒有科學上的證據,沒有調查過香川縣內到底有多少網路成癮的孩子以及他們的生活樣貌,就要立法限制孩子們玩電動的時間,太不合理。在這份彙整版民眾意見書當中,香川縣事務局會先將同類型或針對同一點提出質疑的反對意見分門別類,並在各類別底下以「對上述意見的見解」做出回應。

佐藤倫子舉例道,面對民眾質疑香川縣政府是否已經掌握縣內網路遊戲成癮的個案數,香川縣政府在這份彙整版民意內容竟引用 2017年香川縣教育委員會實施的《關於智慧型手機等利用調查(スマートフォン等の利用に関する調査)》結果,(1)覺得自己迷上網路(2)被限制使用網路也沒有辦法不使用網路(3)實際上的使用時間比自己認為的還要長(4)⋯⋯符合越多項被視為「有網路成癮可能性」的學生,國中生有 3.4%、高中生則有 2.9%,所以香川縣政府認為縣內有不少學生有網路成癮的傾向。但佐藤倫子指出,這份報告當初是調查學生使用智慧型手機的狀況,使用智慧型手機上網不能等同於網路遊戲成癮,若要將網路遊戲成癮視為一種精神疾病,就必須要看醫生確診的人數,而不是從不同主題的自我評量問卷調查結果來推論。

假借網路遊戲成癮限制未成年使用智慧型手機

擅長社會學與精神醫學領域的大阪大學兼職講師井出草平則指出,香川縣議會的說法是,他們依據久里浜醫療中心(久里浜医療センター)的調查發現,打電動的時間只要超過 1小時,學業成績就會顯著地低下,再加上香川縣教育委員會(相當於台灣的地方政府教育局)的調查發現,只要使用智慧型手機超過 1小時,問題答對率就會比較低,而制定了 18歲以下未成年平日最多只能打 1小時電動的建議。但限制孩子打電動的時間,畢竟和網路遊戲成癮是兩回事,井出草平質疑,香川縣政府只是假借網路遊戲成癮的名義規範未成年使用智慧型手機或打電動,如果香川縣政府真的是要處理網路遊戲成癮的問題,就必須要分析網路遊戲成癮的原因,並且面對不同程度的網路遊戲成癮須有不同的應對措施。

對此,有專門處理網路成癮門診的久里浜醫療中心院長樋口進則表示支持香川縣提出的《網路・遊戲成癮對策條例》。樋口進認為,有了政府背書可以讓各家庭更方便制定遊戲時間的家規。但樋口進也指出,現在有研究發現網路遊戲成癮和憂鬱症、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ADHD)有關,而這些疾病的背景可能會和學校生活不順利等原因有關,如果找出患者對某事物成癮的背景,就應該要對症下藥。

《網路・遊戲成癮對策條例》有可能違憲

熟知《憲法》問題的作花知志律師則質疑,這次香川縣議會通過的《網路・遊戲成癮對策條例》有違憲的可能。

第十三条
すべて国民は、個人として尊重される。生命、自由及び幸福追求に対する国民の権利については、公共の福祉に反しない限り、立法その他の国政の上で、最大の尊重を必要とする。

日本《憲法》保障人民的自我決定權、幸福追求權(第 13條)和隱私權,但像抽菸、喝酒這種經過證實會危害身體健康的事情,國家可以站在保護未成年的立場,禁止心智還沒發展完全的未成年抽菸、喝酒。以這次的《網路・遊戲成癮對策條例》來說,目前在科學上還沒有證實長時間打電動是否會造成身體上的危害,現在地方政府規定未成年打電動的時間,那今後是否要連孩子看電視的時間、孩子看漫畫的時間都要管?

作花知志律師認為,人權之所以需要被保障,正是因為「人權是不能透過多數決來決定的」。未成年要打多久的電動,原本是各家自己決定就好,有的家庭想要制定孩子打電動的時間,親子雙方討論好就好,有的家庭覺得不需要制定孩子打電動的時間,那就不用訂下這種家規;一旦像現在這樣,香川縣決定各家都要這麼做,以多數決的方式要求不想要訂孩子打電動時限的家庭都要訂這種家規,就已經違反人權的基本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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