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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長促進劑是什麼?
生長促進劑(日文稱「肥育促進剤」)是畜牧業者為了要促進牛、豬生長,所使用藥物。常見的生長促進劑主要可分為生長激素(荷爾蒙)和俗稱「瘦肉精」的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兩類。
生長激素是業者在飼養家畜時,施打在動物體內的荷爾蒙;萊克多巴胺則是畜牧業的飼料添加物。
不是不准,是沒有可用的生長促進劑
在日本,這種用來促進家畜生長的生長激素被列為動物用醫藥品,如果有業者要販售這些藥物,就必須要經過農林水產省認可。由於目前日本國內沒有任何一項獲得農林水產省認可,可以用來促進家畜生長的生長激素,所以日本國內買不到可以用來施打在家畜身上促進生長的荷爾蒙。
至於萊克多巴胺因屬於乙型受體素,具有支氣管擴張的功效,在日本可以用做治療家畜使用。但日本並不承認可以將萊克多巴胺用作促進家畜生長用,也沒有將萊克多巴胺列為家畜的飼料添加物,所以在日本國內飼養的家畜,在生長過程中也沒有吃過萊克多巴胺。
業者不能用,不等於買不到
雖然日本國內飼養的家畜,合理情況下在生長過程中不可能施打生長激素或萊克多巴胺,來促進發育,但這並不表示,在日本國內就找不到生長過程中曾經施打生長激素,或吃過含有萊克多巴胺飼料的牛或豬。這些肉品都是國外進口的肉品,只要符合標準,就可以進口到日本。
日本的萊克多巴胺容許值:
(單位:ppm) | 肌肉 | 脂肪 | 肝臟 | 腎臟 | 其他可食用部位 |
萊克多巴胺(牛) | 0.01 | 0.01 | 0.04 | 0.09 | 0.04 |
萊克多巴胺(豬) | 0.01 | 0.01 | 0.04 | 0.09 | 0.04 |
*日本自 2019年5月17日起,
正式廢除只允許 30個月以下的牛進口至日本的作為狂牛病防疫規定。
生長激素分兩種
這些用來促進家畜生長的生長激素,按照合成方式可以分成「天然」和「人工合成」兩種;若按照使用目的,則可分成醫療用,或作為生長促進劑。
由於天然型生長激素,是原本動物體內就會有的荷爾蒙,所以日本沒有針對天然型的生長激素制定殘留值標準,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也是如此。至於合成型的生長激素的殘留值標準,日本則比照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的標準進行規範。
天然型生長激素(荷爾蒙)容許值:
(單位:ppm) | 肌肉 | 脂肪 | 肝臟 | 腎臟 | 其他可食用部位 |
雌激素 Estradiol | N/A | N/A | N/A | N/A | N/A |
黃體素 Progesterone | N/A | N/A | N/A | N/A | N/A |
睪固酮 Testosterone | N/A | N/A | N/A | N/A | N/A |
*天然型生長激素只要濃度不超過正常情況,就不會有問題,所以也沒有制定容許值
合成型生長激素容許值:
(單位:ppm) | 肌肉 | 脂肪 | 肝臟 | 腎臟 | 其他可食用部位 |
Zeranol | 0.002 | 0.002 | 0.01 | 0.02 | 0.02 |
Trenbolone acetate | 0.002 | 0.002 | 0.01 | 0.01 | 0.01 |
Melengestrol acetate | 0.001 | 0.02 | 0.01 | 0.002 | 0.01 |
事實上,日本在 1960年代起,將通過動物用醫藥品認證的天然型生長激素,用在去勢牛身上促進發育,但是該家業者在 1998年就停止製造、進口該款天然型生長激素,更在 1999年主動取消許可。此舉被解讀為日本畜牧業沒有使用生長促進劑的需求,所以連業者都主動撤場。眾議院議員河野洋平就在部落格上寫到:「使用生長促進劑的話,瘦肉的肉比例會增加,對於追求霜降的日本生產者來說,似乎沒有使用生長促進劑的需求。」
現在日本國內只有醫療用的天然型生長激素,只限於獸醫以注射的方式治療家畜生殖障害,或調整人工授精時間使用。
國內不能用,國外可以用是雙重標準?
由於目前日本國內的畜牧業在飼養家畜時無法使用生長激素或萊克多巴胺,卻可以在市面上購得使用過生長激素或萊克多巴胺的進口肉品,1995年就曾有相關團體質疑是雙重標準。目前日本的《食品表示法》,並沒有要求肉品包裝上須標示是否使用生長激素或萊克多巴胺。

以下是個人評論:
我覺得只要是符合國際標準,就沒有拒絕的理由。國際標準已經訂好了,大家就要照著遊戲規則走,不能因為感情用事,單方面地拒絕遵守國際規範,想要按照自己的規定玩遊戲,這樣久了誰還會想要和我們一起合作、一起玩?我想這應該是大家從小到大和別人玩遊戲都有的經驗:只要發現有些人每次都不遵守遊戲規則,下次揪團玩遊戲的時候,就不會想找那個人。
所以只要美豬美牛符合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的規範,台灣真的沒有拒絕的理由。今天假如說我們拒絕了符合CODEX的規範的美豬美牛,往後如果和我們遇到想要出口的商品明明符合國際規範,卻因各種其他因素遭拒絕,那我們無論舉再多符合國際規範的證據出來都沒用。因為台灣已經向世界表明:我們就是一個即使國際標準在那裡,還是喜歡情感用事拒絕肉品進口的國家。
我們可以開放符合規範的肉品進口,接下來該做的就是嚴格把關,注意這些肉品的標示是否明確。至於台灣國內維持禁用萊克多巴胺一事,我覺得反正這就是台灣國內的標準,如果今天有業者希望能開放使用萊克多巴胺,那可以再來做討論,但目前看起來沒有。
說認真地,我看到美豬開放進口一事,我心裡面想的是符合輻射劑量標準值的福島及其鄰近 4縣市的食品什麼時候才可以解禁。台灣真的沒有道理,因為感情用事,禁止所有來自福島及其鄰近 4縣市的食品進口到台灣。而且還辦了一個很荒謬地公投,要求維持現行標準(又沒有人跟你說要解禁,你辦這個公投要幹嘛)。
就如同上次接受福島中央電視台訪問時,前往大稻埕場勘一樣。台灣的食品標示,來自日本的食品必須要寫到都道府縣。今天你維持這樣的做法,開放讓福島及其鄰近 4縣市符合輻射劑量值標準的食品,還是可以要求業者把產地往下寫到都道府縣,再讓消費者自己做判斷也不遲啊。
真的很希望福島及其鄰近 4縣市的食品也可以回歸到科學數據上的討論,而不要再感情用事,全面拒絕「來自福島及其鄰近 4縣市的食品」。政府替人民做好把關是應該的,但把關的方式要有理,有標準才可以查,不分青紅皂白全面禁止真的是很不理性的做法。
https://www.facebook.com/kaori.honyaku/videos/3020200861363627/
順便複製貼上今年接受福島中央電視台採訪的影片(有中文字幕)
只要是符合國際標準,就沒有拒絕的理由。
所以台灣豬可以含生長激素、萊克多巴胺(瘦肉精)殘留容許量,
國際標準已經訂好了,大家就要照著遊戲規則走,
是這樣嗎?
我個人是這麼認為的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