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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上一頁:擔心一被發現懷孕就會被遣返的技能實習生(1/4)
以遺棄屍體嫌犯遭逮捕之後⋯⋯
起初,黎氏垂玲希望能早點獲釋,就可以早點回到橘子園繼續工作。但不知道爲什麼,警方突然在 12月說要延長黎氏垂玲的拘留時間到 12月10日。
對此,熊本縣的外國人支援團體コムスタカ(Kumustaka)和天主教徒們發起連署,希望能檢方能不起訴並儘早釋放黎氏垂玲。他們在 5天內就收到 606人連署,多半都是熊本縣民。コムスタカ等團體在 12月7日將連署書以及律師寫的請願書一併送給檢方。沒想到,黎氏垂玲還是在 12月10日遭熊本地檢署以遺棄屍體罪起訴。
コムスタカ(Kumustaka):
コムスタカ(Kumustaka)是以熊本縣天主教手取教會為據點的,協助來日工作的外國人生活支援、勞資糾紛的NPO團體。1985年成立之初,申訴的受害者多半是菲律賓籍婦女,才以菲律賓他加祿語的「你好嗎(Kumusta ka)」作為團體名稱。隨著國際婚姻或來日求學的留學生與技能實習生年年增多,現在コムスタカ的服務對象已經擴大到所有外國籍。
コムスタカ(Kumustaka)網站:http://www.kumustaka.org/index.html
想要獲釋,就要有人擔保
起訴後隔天(12/11),コムスタカ的成員和黎氏垂玲會面。黎氏垂玲得知自己被起訴感到很訝異,當時的她依舊只希望能早日獲釋,繼續在橘子園工作。
但事情完全超乎黎氏垂玲想像。如果黎氏垂玲想要保釋,她會需要保證金和擔保人。錢的部分コムスタカ已經決定要幫她募款了,問題出在擔保人。
意外得知橘子園工作丟了
一開始,コムスタカ想找黎氏垂玲工作的橘子園幫忙。沒想到,橘子園因為這一連串的新聞報導感到疲憊,已經決定要開除黎氏垂玲,也不願替她擔保。
沒有橘子園幫忙,黎氏垂玲在日本的負責人就是理應負責照顧她的監理團體。但黎氏垂玲和監理團體處不來,黎氏垂玲不論如何就是想藉這個機會換掉監理團體,並直指今天會發生這一連串事情,就是因為監理團體一直以來都沒有站在黎氏垂玲這裡,所以她死都不願和監理團體坦白自己懷孕的事實。
橘子園越南人姊姊居中牽線幫忙
所幸,コムスタカ等支援團體替黎氏垂玲找到了新的監理團體及技能實習場所。黎氏垂玲的代理律師松野信夫在今年 1月18日替黎氏垂玲申請保釋,コムスタカ也幫黎氏垂玲募到 200萬日圓的保釋金,黎氏垂玲順利在 1月20日獲得保釋。
黎氏垂玲能夠這麼順利在第一時間就有コムスタカ和熟悉技能實習生制度的松野信夫律師等人前來協助,其實是之前一起在橘子園工作的越南技能實習生姊姊居中聯繫熟識的日本人友人,才能支援團體在第一時間和黎氏垂玲取得聯繫。今天如果沒有那位越南技能實習生姊姊,沒有那位日本友人的幫忙,沒有コムスタカ和熟悉技能實習生制度的松野信夫律師,黎氏垂玲的處境可能更加危險。
獲得保釋之後轉換訴訟爭點,改主張無罪
對於黎氏垂玲來說,整起事件最令她不解的是「自己到底哪裡犯罪了」?黎氏垂玲所做的事情只有在自己的房間裡面小產,自己一個人生下一對雙胞胎,但雙胞胎一出生就沒有生命跡象,和死去的雙胞胎共處一室,如此而已。
有沒有「遺棄屍體」,雙邊視角不同
但在警方和檢方眼中,黎氏垂玲沒有馬上處理雙胞胎的後事,把雙胞胎的屍體「遺棄」在房間裡,這已觸犯遺棄屍體罪。
從黎氏垂玲的角度來看,她並沒有要「遺棄」雙胞胎屍體的意思,她甚至在第一時間還簡單地用條毛巾蓋住雙胞胎的身子,並附上一張祈求他們一路好走的紙條。黎氏垂玲唯一的過失,大概只有沒有據實以告自己懷孕、小產的事實,但是她為什麼「必須要」告知職場這些個人私事呢?
黎氏垂玲擔心,未來如果又有像她一樣遭遇的技能實習生,只因為懷孕死產就被告遺棄屍體罪,這實在太荒謬了。所以和律師討論後,決定改主張自己無罪。對於了解整個事情始末的人來說,應該都會和黎氏垂玲一樣滿頭霧水,心想:「她到底做錯什麼,她哪裡犯罪了」?
保釋替她開了一扇窗
黎氏垂玲今天能夠轉換立場,改主張無罪,和她獲得保釋有很大的關係。
如果今天黎氏垂玲沒有獲得保釋,人還在警察局裡的話,她的律師是不敢幫她主張無罪的。因為這麼做勢必會延長拘留時間,如果黎氏垂玲還想要繼續「技能實習」的話,她能留在日本的時間只剩不到 1年半,可能等到她離開警局時,「技能實習」就 3年期滿必須歸國了。
黎氏垂玲獲得保釋之後,審判還是會繼續進行,如果最後被判懲役 1年以上有罪,就算獲得緩刑的機會,按照日本《出入國管理法》第 5條,黎氏垂玲「技能實習」期滿出境後,永遠不能再入境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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