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害者敗訴卻不用負責?一次看懂日韓徵用工・強制動員訴訟始末

回到上一頁:韓總統立場決定了政府與議題走向(3/4)

事情還沒結束

無論如何,尹錫悦政府已經在這星期一(3/6)宣布「解法」了。韓國政府選擇背棄強制動員受害者,將被害者看成是債權人,以處理債權為優先,也就代表徵用工問題進入新的局面。

對於日本來說,日本方面沒有不接受這次韓國政府的提案的理由,因為尹錫悦政府的提案幾乎全盤採納日本政府的立場——在韓國打的徵用工訴訟是韓國國內的問題,徵用工問題已經在 1965 年《日韓請求權與經濟合作協定》獲得解決,日本政府及企業不需要為徵用工問題賠償或謝罪道歉,日本只需要「繼承」歷代政府就殖民問題「反省與道歉」的立場即可。

日本繼承的就只有「沒有」

實際上,日本政府至今從來沒有就強制動員道歉或是發表過官方談話,日本政府目前的論調就是將徵用工問題視作戰時或殖民時期積欠勞工薪資的勞資糾紛,而沒有從殖民政府與企業聯手迫使殖民地人民陷入強迫勞動狀態的角度來看,所以日本政府現在還是稱徵用工是「朝鮮半島出身的勞動者」。日本政府現在說要「繼承」過去政府的立場,其實就是維持沒有承認徵用工歷史事實的狀態,當然也就不可能會為此反省或道歉。

韓國徵用工訴訟代理人林宰成律師說,日本殖民時期剝削人民的方法就是日本軍「慰安婦」、勞務者強制動員、軍人與軍屬這 3 種;「慰安婦」問題的不法性任誰都很清楚,就是戰時性暴力,這對日本社會的衝擊很大,所以日本在 1993 年展開調查後發表官方立場的河野談話,認定日本軍「慰安婦」的事實與表達遺憾之意;但強制動員問題沒有這麼做,強制動員的問題日本到現在從來都沒有承認過事實,日本企業沒有,日本政府也沒有。

日韓商界趁勢推未來青年基金

這次尹錫悦政府提案的「解法」當中,唯一一個新的發展是成立「未來青年基金」,而且徵用工訴訟敗訴的日本企業們也可能會撥款參與這個「未來青年基金」,至少日本現任外務大臣林芳正已經表示日本政府不會阻擋民間參與國外的捐款活動。日本經濟團體聯合會(経団連)與韓國的全國經濟人聯合會(사단법인 전국경제인연합회/全経連)也都對「未來青年基金」的構想表示歡迎。

面對日韓終於有望解決 2018 年來「國交正常化後關係最糟」的局面,日韓雙邊商界都表示歡迎,日本經濟團體聯合會甚至有意新設專供韓國留學生的獎學金。但也有民間聲音反映,徵用工訴訟問題和青年學子有什麼關係?為什麼理應賠給受害者的錢,卻輾轉變成提供給青年的基金或獎學金?

在尹錫悦政府發表「解方」的隔天,徵用工(女子勤勞挺身隊)訴訟原告梁錦德、金性珠、民間團體與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在國會前表示抗議。

原告團將抗爭到底

另一方面,對於徵用工訴訟原告團來說,尹錫悦政府的「解法」不是問題的結束,而是另一場抗戰的開始。

在尹錫悦政府發表「解法」的同一天,原告團也在當天下午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弱化大法院 2018 年的判決結果,大法院判決認定殖民統治時期企業強制動員民眾是不法行為,韓國政府現在卻免除了日本企業的司法責任,讓敗訴的日本企業不需要賠款。不僅如此,韓國政府這麼做,等於是逼迫勝訴的原告們只能接受由財團代為賠償的處理方式,所以也有聲音批評韓國政府侵害原告團的人權。

這兩位是三菱重工女子勤勞挺身隊訴訟勝訴的原告梁錦德與金性珠

反對提案的未來發展成謎

事實上,尹錫悦政府提案的「解法」應該是沒有強制力的(但目前韓國外交部的說法是可以透過「供託(공탁/Hinterlegung)」的方式執行)。尹錫悦政府的提案是讓原告們主動放棄債權,只要原告放棄債權,政府就可以用日帝強制動員被害者支援財團的經費代為賠償原告們的損失。所以目前原告團認為,只要原告們不接受尹錫悦政府的提案,原告們的債權就不會被消滅,整個徵用工訴訟的賠償問題就還會繼續僵持下去。

目前 3 個案子共 14 名原告當中,只有不到半數原告支持尹錫悦政府的「解法」。前面提到的三菱重工女子勤勞隊的梁錦德、金性珠,還有日本製鐵案的李春植,這 3 名還在世的徵用工/強制動員倖存者目前都明確拒絕尹錫悦政府的提案。原告團也在尹錫悦政府發表「解法」的當天下午首次公開,三菱重工有債權被扣押,最快 1 年內就可以回收這些債權,用來賠償勝訴的原告。

這是三菱重工女子勤勞挺身隊訴訟的原告梁錦德,她的日文到現在還是非常流利,可以直接接受日語採訪並用日文回答。梁錦德當年在校表現優異,立志成為老師,被小學校長選去日本「一邊唸書、一邊工作」。她的父親覺得事有蹊蹺,不想讓她去日本,但小學校長威脅梁錦德,被選中了就不能不去,不然家長會被警察抓,而加入女子勤勞挺身隊到日本工作。

被剝奪人生兩次的受害者

小六時因為表現優秀,1999 年被小學校長送去日本內地,以為可以邊念中學、一邊賺錢,卻被送去三菱重工名古屋航空機製作所道德工廠每天工作 10 小時的梁錦德,在尹錫悦政府發表「解法」的當天說:「犯錯的是別的人,謝罪的又是別的人,這根本不是謝罪」。在「解法」出來之前,梁錦德就常說:「企業的謝罪比賠償金重要。」

獨立記者徐台教在採訪後記 寫到:「梁錦德難道不是被國家剝奪人生兩次嗎?」一次是出生於殖民地,被騙去、被強制徵用到日本,而無法實現想要當老師的夢想,作為女性度過了艱苦的人生;一次是為了討回失去的人生與尊嚴,花了 20 年才打贏官司,這次卻被理應守護自己的國家——韓國——剝奪了判決的意義。

接著閱讀韓國最高法院 2023 年最新判決:
日韓徵用工・強制動員二次訴訟,韓國最高法院時隔5年再判原告勝訴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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