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稿日期:2019.3.28,原標題:受夠婚後要改姓,日本「選擇性夫妻別姓」持續抗爭中
最終修改日期:2021.6.29
2021.6.29 最後更新:以 Cybozu 社長青野慶久為首的「選擇性夫妻別姓」(選択的夫婦別姓)指標性訴訟案遭駁回
「夫妻同姓(氏)」指的是日本現行的婚姻制度,「夫妻同姓(氏)」的反義詞「夫妻別姓(氏)」,就是用來指稱希望能推動修法,讓夫妻雙方婚後能維持原本姓氏的運動。基本上日文慣以「夫妻別姓(氏)」稱呼相關訴訟案。
▍23號釋憲案結果:《民法》合憲
2021 年 6 月 23 日,日本最高法院在 6 年內二度就《民法》要求「夫妻同姓」(夫妻婚後要改成同樣姓氏)是否合憲作出解釋。
15 名大法官當中雖有 4 名認為《民法》違憲,但仍做出同 2015 年的結論——大法官認為《民法》上並沒有硬性規定要哪一方改姓,所以《民法》並沒有性別不平等的問題,《民法》條文本身並沒有違憲。如果民眾認為現行實務上的行政程序有問題,例如:行政機關不准新人登記結婚時雙方姓氏不同,應該要求立法機關修法。
▍釋憲案過後,類似訴訟接連宣告敗訴
由於同一時間有不少「夫妻別姓(氏)」訴訟正在進行中,特別是 2015 年釋憲後,類似的法律訴訟的案件不減反增,每一案的情況略有不同。
在日本最高法院在 23 號再度做出《民法》合憲後,接連傳出其他還在審理當中的「夫妻別姓(氏)」訴訟案接連遭駁回。光是隔天(24號)就接連傳出,有另外 2 件也是主打《民法》違憲的訴訟案,直接因為 23 號到釋憲結果宣告敗訴。
▍不同論點的「選擇性夫妻別姓」也遭駁回
出乎意料的是,最高法院在昨晚(28)以此駁回「選擇性夫妻別姓」指標性訴訟案的上訴,全案維持一、二審的判決結果,原告確定敗訴。
對此,「選擇性夫妻別姓」代表人物、同時也是原告的青野慶久表示,他們的論點明明繞過《民法》,主張《戶籍法》違憲,但大法官卻以 23 號主張《民法》違憲的釋憲案結果套用在「選擇性夫妻別姓」的訴訟案上,大法官這根本是在逃避訴訟,而且這次駁回上訴也沒有提出具體的理由。
青野慶久也緩頰道,雖然最高法院的態度就是在逃避,但最終目標都是希望能修法,接下來會持續呼籲督促國會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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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民法》第 750 條的規定,夫妻雙方結婚後要改為相同的姓氏,稱之為「夫妻同姓」。但《民法》第 750 條有例外情況——當日本人和外國人結婚時,雙方不必改姓,維持兩人婚前的姓氏即可。「夫妻同姓」的反義詞「夫妻別姓」,就常用來指稱希望能推動修法,讓夫妻雙方婚後能維持原本姓氏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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